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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攜電擊棒途經香港 面臨罰款或判刑

2006-12-20 19:3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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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二十日電)部份台商為了防身,從台灣攜帶電擊棒前往中國大陸,但在香港停留時遭到刑事檢控,台灣駐港代表、中華旅行社總經理鮑正鋼提醒台灣民眾,港府將這種行為視為刑事罪,嚴重者將判處徒刑,輕者也將罰款。

日前有一名台灣人士攜帶八十多支電擊棒入境香港被查獲,經台灣駐港人員初步了解,中國大陸部分地區治安不佳,且攜帶電擊棒防身不犯法,這種防身武器在市場相當搶手,有人因此從境外引進企圖牟利。

中華旅行社去年曾與台灣觀光局、航空公司等單位合作宣導香港禁帶電擊棒,但成效不佳,已有多起台灣民眾在香港遭到刑事檢控案。

中華旅行社希望桃園機場安檢單位協助宣導勸阻,避免民眾在香港誤蹈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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