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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携电击棒途经香港 面临罚款或判刑

2006-12-20 19:3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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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二十日电)部分台商为了防身,从台湾携带电击棒前往中国大陆,但在香港停留时遭到刑事检控,台湾驻港代表、中华旅行社总经理鲍正钢提醒台湾民众,港府将这种行为视为刑事罪,严重者将判处徒刑,轻者也将罚款。

日前有一名台湾人士携带八十多支电击棒入境香港被查获,经台湾驻港人员初步了解,中国大陆部分地区治安不佳,且携带电击棒防身不犯法,这种防身武器在市场相当抢手,有人因此从境外引进企图牟利。

中华旅行社去年曾与台湾观光局、航空公司等单位合作宣导香港禁带电击棒,但成效不佳,已有多起台湾民众在香港遭到刑事检控案。

中华旅行社希望桃园机场安检单位协助宣导劝阻,避免民众在香港误蹈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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