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荀根:勸善——致北京市司法局

荀根
2006-02-25 24:1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2

【大紀元2月25日訊】

自古正行君子事,
從來詭道小人專。
手段目的成因果,
不見陰邪結善緣。
莫把良民當玩偶,
天條判例無民官。
肉食鷹犬無僥倖,
地獄路橫回頭晚。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