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琳紐約七日專電)紐約州的婚姻法並不允許「沒有過失」的兩願離婚,所以,夫妻分手一定要以一些不堪的理由向法院提出訴請。紐約州司法單位特別任命一個委員會研究如何修法,讓紐約人在這項問題比照其他州的方式辦理。
紐約時報報導,一些天主教及婦女團體反對容許「沒有過失」離婚,所以,即使美國多數州已經容許「兩願離婚」,紐約州保守的法令一直沒能修改。也就是說,除非夫妻一方或是雙方有不人道對待、通姦、遺棄一年以上等不堪的行為,結髮夫妻必須至死相守。
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離婚訴請都成了法庭官司。打一場離婚官司所費不貲。報導指出,多半訴請離婚的都是年收入在六萬美元以下的家庭,這些夫妻根本請不起離婚律師,法庭上常見當事人自己辯護。
州政府的司法單位認為婚姻法應該修改,也是因為離婚官司浪費司法資源。如果允許「兩願離婚」,夫妻可以比較心平氣和的討論子女歸屬及財產問題。委員會建議在離婚協議書的一些用詞也應修改,例如「子女探視時間」不妨改成「親子相處時間」。
報導指出,近年來包括紐約的女性律師協會等社會團體對於離婚問題的立場有改變,贊成允許「兩願離婚」。二零零四年成立的婚姻法研究委員會最近提出評估報告,州政府的司法單位將認真考慮推動修改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