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政府今日刊憲修訂《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禽畜飼養的發牌)規例》及《廢物處置條例》禁止散養家禽活動。
新法例下周一正式生效。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說,新法例旨在保障公眾健康及減低香港爆發禽流感的風險。
法例經修訂後,市民將不准散養任何家禽。任何人士如未經許可而散養活家禽:雞、鴨、鵝、鴿和鵪鶉,均屬違法,違者可被罰款五萬至十萬元。
政府會成立巡邏隊伍,確保有關法例得以落實。現時家有散養家禽的市民,請勿再飼養,如需政府協助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