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筆都是血淚債 大牌明星們的賣身契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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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訊】(中華網2月28日報導)“賣身契”,一個苦大仇深的詞。事實上,中國娛樂界近20年來,每個藝人身后都有過至少一張“賣身契”,那張紙記錄滿紙辛酸淚,都是故事里的事,也同時勾勒出中國娛樂業20年來的變遷。

  當然,一紙“賣身契”也引發了無數的緋聞与官司,充實了報紙的娛樂頭條,卻也折射出“賣身”机制的混亂。究其原因,正如李宗盛的歌詞里唱到的——“利”字擺中間。這個利益結合体讓娛樂圈成了“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的圈子。

(圖/中華網)

田震:無字的合約

  1984年,田震剛剛19歲,當時還沒有什么唱片公司,被幸運發現,由當時的音像出版社錄制了專輯,就和現在給報社投稿一樣,沒什么出版合約,一筆微薄的稿酬了事。隨后,她開始隨一些歌舞團走穴演出,那年月,電視尚未普及,這樣的走穴演出很火,一場的酬勞在几元到十几元之間,一個歌手一天可以走几個場,在當時可算是高收入,同樣還是沒有任何合約,因此被“穴頭”坑錢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圖/中華網)

陳曉東:被“賣身契”撞了一下腰

  香港娛樂界的 “賣身契”同樣經歷了多年的變遷,早年的無序到如今的有序,跨越了几十年的時間。挾“香港歌壇巨星聲樂師父”戴思聰的愛徒之名,出道初期陳曉東著實火了一陣,當年曾名列香港“四小天王”之首。門下巨星云集的戴思聰,親自出山簽下一紙合約為其當經紀人的,只有陳曉東一人。但不久師徒倆就因為這份“賣身契”反目成仇,鬧得沸沸揚揚。戴思聰指責陳曉東違反合約另攀高枝,使了很多卑鄙手段,制造了所謂“七百万風波”。而陳曉東則告訴媒体,自己一貧如洗,戴思聰卻將他當成搖錢樹。此后,陳曉東把自己轉手“賣”給了經紀人梁少英。

(圖/中華網)

王菲:模范“賣身契”

  王菲當年把自己的“賣身契”交給了金牌經紀人陳家瑛,這個靠譜的決定讓王菲的星途在事業早期就較為順利。從《容易受傷的女人》走紅香港歌壇開始,她們合作了12年,被稱為行內 “最人性化的組合”。個性天后在“好媽媽”經紀人面前從不耍酷,她把陳家瑛當成干媽,陳家瑛也把她喚作“阿女”。陳家瑛對媒体表示:“我沒有把藝人當作是幫我賺錢的机器,逼他們日拍夜拍,連休息時間都用來應酬。我認為不應將藝人最燦爛的時間与金錢放在對等位置,而是應當他們有如子女。”這樣的良好心態背后當然有一份非常合理的“賣身契”。雙方的合約真的就成了誠信基礎上的備忘錄,約束意義大打折扣,更多的是一個戰壕里的風雨同舟。

(圖/中華網)

周杰倫:“贈品”無間道

  1998年,周杰倫寫了一首非常奇怪的《菜譜歌》參加吳宗憲主持的《超猛新人王》,吳宗憲只看了一眼樂譜就惊為天人。當時他正在創立阿爾發音樂公司,馬上和周杰倫及詞作者方文山簽下了“賣身契”。年僅18的周杰倫開始為吳宗憲賣命。吳宗憲負責他的食宿,還在自己的辦公室專門騰出一塊地方給他寫歌,并承諾寫夠10首歌就給他發片。 2000年11月,周杰倫的首張個人專輯《JAY》橫空出世,這個有點自閉的男生一炮而紅,阿爾發音樂公司也因此名聲大噪。這張專輯獲第12屆金曲獎最佳演唱專輯獎,頒獎禮上周杰倫由衷地說:“沒有吳宗憲,就沒有周杰倫”

(圖/中華網)

蔡依林:平价“賣”身 天价贖身

  1998年,蔡依林被經紀人吳大衛、左克蕙夫婦一手發掘并簽下“賣身契”,推出首張專輯,以“少男殺手”之勢殺入歌壇。正當她一步步邁向小天后之路,2001年第4張專輯《Lucky Number》制作后期,卻和吳大衛夫婦爆發合約糾紛,經紀合同要求蔡依林每半年發行一張專輯,使她覺得無法承受,因而和經紀公司關系惡化。隨即蔡依林遭到“雪藏”,演藝事業陷入低潮。她說,那時候打開報紙,只要有關她的消息,都是合約的事情,最慘的時候,几乎不敢看報紙。這張“賣身契”給她帶來了無限煩惱。

(圖/中華網)

F4:真實的謊言

  F4走紅之初,經常与柴智屏親如一家地出現在媒体面前,而她与F4成員言承旭的緋聞也一度傳得甚囂塵上。不過謊言再美麗也有被揭穿的一天,對于新人而言,“賣身契”往往是名副其實的 “賣身契”,得不到利益保障,意外走紅之后,暴漲的名气和所得不成正比,矛盾便產生了。2002年11月,言承旭向媒体炮轟柴智屏,說自己的一切都被她控制,并指斥她“沒人性,吸血鬼”,F4雖然大紅大紫,公司不給配專車,出入還得自己搭德士,并經常餓肚子。隨即柴智屏出來喊冤,稱自己只抽佣三成,而不是傳言的六成,還搭出7000万元為F4“裝”貴气,有苦難言。并訴苦說:“為了這出戲,我的免疫系統失調得了蕁麻疹,臉腫得像豬頭,還有腸胃炎、尿道炎,可是沒有人會關心我。”她希望言承旭不要因為成名就失去赤子之心。

(圖/中華網)

周迅:“賣身契”安全門

  盡管有《小嬌妻》、《蘇州河》、《刺秦》的不俗表現,但真正讓周迅在娛樂圈脫穎而出的,還是1998年電視劇《大明宮詞》中的小太平公主。李少紅和李小婉的慧眼識珠,造就了今天的周迅。隨后,周迅与李小婉和李少紅合組的榮信達公司簽下經紀合約。“二李”全力打造的《人間四月天》、《橘子紅了》將周迅捧成了一線女星。私底下,她們的感情也親如家人,周迅把李小婉稱作干媽,連交男朋友也要先給干媽過目。這樣的“賣身契”卻也遇到了“安全門”。

(圖/中華網)

劉德華:江湖大佬內訌記

  藝人賣了自己糾紛多,劉德華自己做老板也美好到哪里去。2000年,劉德華与朋友、中建電訊老板麥紹棠合組天幕電影公司,劉德華占公司51%的股份出任行政總裁,并簽約成為公司旗下藝人。不久因劉德華想以天幕名義入股銀河影業,麥紹棠有意見分歧而鬧起內訌。隨后香港媒体爆出中建電訊暗中將劉德華行政總裁職位架空,雙方關系進一步惡化。

  編后:与歐美的成熟机制相比,中國的“賣身契”形形色色,歷經了滄海變遷,其間,笑話不斷、鬼話連篇。一紙合約操縱在公司老板手里,与藝人上演的雙簧戲是悲是喜,儼然娛樂業的晴雨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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