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味神探」因公受傷賠償上訴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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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十日電)香港一位被媒體稱為「無味神探」的督察陳思祺,因公受傷後向港府警務處長索償,香港高院上訴庭今天裁定警方需要為他受傷負責,可獲一百四十五萬港元賠償。

四十二歲的陳思祺於一九九二年在一項搜捕行動中受傷,失去味覺及短期記憶力。隨後因病無法升職,他的索償官司打了四年多,上訴庭今天裁定警務處長在事件中疏忽。

陳思祺對裁決感高興,認為可以還他清白。警方則表示要研究判詞。香港警方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則指判決對第一線執法警務人員有正面作用。

陳思祺現職為觀塘區情報組督察,案發時任職東九龍重案組。他於一九九二年四月一個原本緝捕偷車賊的行動中,遇上金行劫匪,雙方駁火時前額中槍,子彈從眉心穿入,貫穿鼻竇、上顎及舌頭,由下顎穿出,陳思祺住院兩個多月,隨後失去味覺、短期記憶受損、易怒、有行為障礙,又有尿頻及小便失禁情況。

他指控上司低估形勢導致他受傷,向法庭要求警隊及上司賠償一千七百四十萬元。但原審法官指他「咎由自取」,因不聽上司指令而受傷,自己要為傷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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