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陽光政權讓「例外」少一些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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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訊】「公開為前提,不公開為例外。」這是已被列入國務院2006年一類立法計畫的《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所定的原則,國務院資訊化工作辦公室一司長徐愈表示,該條例將於今年出臺。施行後,將對政務資訊公開做強制性要求。

按照中國的國情和體制決定,全國人大立「法」,國務院制定「條例」。「條例」又叫行政性法規,比「法」效力低些。而省裏的「條例」,則是由省人大制定。省政府不能制定「條例」,只能制定「規定」、「辦法」,或者「紅頭文件」。有時候,「紅頭文件」比法律法規還管用,舉一個簡單的例子,1957年8月由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簽發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快50年了,卻一直沒有被廢止。後來,公安部發佈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其依據就是上面的那個「決定」。現在,全國共有勞教場所310多個,幹警職工十萬多人,收容勞教人員31萬多人。

中國人喜歡問「權大,還是法大」,猶如「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國務院的權不能說不大,但退休之前的教育部副部長卻直言「中南海的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假若上面那個關於勞教的「決定」廢除了,公安部的那個「辦法」自然就沒有了依據,或依據不足,不符合法治社會依法行政的要求,自然就要「下課」。

打造陽光政權,建設透明政府,如切實做到「公開為前提,不公開為例外」,那麼象湖南嘉禾縣委縣政府以前提出的口號「誰影響嘉禾發展一陣子,我影響他一輩子」就會成為陽光政權的污點,「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就不會成為一句空洞的口號。

對政務資訊公開做強制性要求,對以往層出不窮的惡性事故、醜聞和媒體的批評逼著政府公開政務資訊、改進工作是一個進步,又是一個鞭策。3月14日,在溫總理中外記者會上,臺灣人權記者周自立先生提出「上海的水簡直就不能吃了,而且是黃的」,卻得到了上海方面的強烈反應,《天津日報網.城市快報》用的標題是:《上海駁斥「黃水說」》。上海《東方早報》也在標題中使用了「駁斥」。上海市水務局有關人士認為,「這種說法是以偏概全、不負責任的。」這恐怕是對「政務資訊公開做強制性要求」的嚴重不適應。

3月15日,新華社上海發表電文報導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的表態:「上海飲用水水質完全符合國家標準」,並用數字說話:上海市中心城區的供水水質四項主要指標(餘氯、濁度、細菌、大腸桿菌)合格率達到99.95%(建設部考核要求為98%),35項指標綜合合格率達到99.92%,高出國家指標3.98個百分點。但她又不得不承認「個別地方出現的自來水發黃,主要是水管老化產生的鐵銹,或飲用水完全達標指責以偏概全不負責任者是新安裝的水管質量不夠好」。或許,真相並不僅僅這些。

資訊公開、資訊傳播自由,是民眾要知道真相、要知道誰應該負責任、誰能夠對人民負責。英國愛爾蘭作家、1925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蕭伯納有句名言,「自由意味著責任,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人懼怕它的原因。」(自《革命家箴言》)很多人在引用這段話的時候,往往是只取前半句,把後半句給扔掉了,結果我們身邊的大多數人似乎很不喜歡自由,並扔掉自由,扔掉責任,接受愚昧。一個不要責任的人,也就是一個不要自由權利的人,是一個非常可怕的人,更是一個扭曲社會而非公民社會的產物。蕭伯納還說過,「權力不會使人墮落,然而,當傻瓜掌權後,他們卻使權力墮落。」換句話說,我們的政府不能教育人民成為不要自由並扔掉責任的人民,而是教育和培養人民成為政府的監督者。

正如事實為自己說話一樣,人民需要用事實來說話,用說話來瞭解事實真相──雖然有些真相比較殘酷,比較可怕。如3月15日,四川省廣安市岳池縣一艘農用船非法載人,在嘉陵江支流酉溪河(非通航水域)翻沉,造成28人死亡。1月13日,河南省南陽市新野縣新甸鎮魏灣村一艘農用船非法載人,在白河與溧河交叉處翻沉,造成12人死亡。交通部介紹,今年以來,全國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1~2月份,全國共發生運輸船舶水上交通事故41件,死亡26人,分別比2005年同期下降46.1%、72.6%。但是,農用船等非運輸船舶非法載客現象比較嚴重,已造成多起重特大沉船事故。

按照中國的安全生產規定,三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就要報告中央。按照打造透明政府的需要,還應該通過媒體同時向人民報告,因為僅僅在事故後發幾個緊急通知是無效的,不起作用的。政府,不但要隨時報告事故發生,還要隨時報告處理結果,哪級官員還負什麼責任,就該哪級承擔。否則,透明政府和陽光政權就會成為形式,成為「認認真真走過場」。

國家安監總局公佈的一起安全生產簡要顯示,僅2005年12月5~11日一周時間,就發生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事故四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62人。其中,12月7日,浙江寧波市象山縣所屬一艘「浙象漁運079」(載船員20人)在臺山列島以北約20海裏處作業時,船體進水沉沒。經搶救,四人獲救,造成三人死亡,13人失蹤,屬於漁業船舶發生重特大事故,但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目前還沒有人為此承擔責任,還是「例外」,似乎我們政府的效率和政務公開一樣都是慢半拍的。

早在2003年5月,也就是本屆中央政府第一年的時候,國務院有關會議要求各部委加快推進資訊公開步伐,但進入第四個年頭,從全國來看似乎剛剛開始。廣州市政府是2003年初率先實施《廣州市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之後上海、湖北、吉林、江蘇等省市以及國土資源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中央部委也先後制定頒佈政府資訊公開方面的法規、條例、辦法等。2006年1月1日,中央政府網站正式推出,使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議程設置成為可能,而政府也通過網站來瞭解社情民意。目前,媒體反映資訊化建設還在稅收、工商、海關、公安等行業系統取得階段性成果。

政府資訊公開,促進政府資訊資源開發,解決部門間互聯互通、資源共用的瓶頸問題,必須有人民群眾在後面逼著才有大的進步。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需要法治政府,高效政府,透明政府,因為隨著行政體制改革的深入,必須打破資訊資源壟斷,逐步提高政務資訊資源的共用水平,提高政府的社會管理能力和為公眾服務能力,才具備執政資格,才取信於民。

政府資訊公開,意味著政府對人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報載,當前已進入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求職的高峰期,一份關於「2006大學生就業力調查」的報告顯示,目前「零工資就業」的人已占被調查者的0.8%左右。這一現象已經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據統計,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人數再創新高,達到338萬人,總人數比2004年增加58萬人,大學生就業形勢愈發嚴峻。

大學生近1%「零工資就業」,就等於有一部分人「白幹活」,而且還要不惜「犧牲」原應享受的社會保障待遇,不再要求用人單位盡他們應盡的義務,比如他們不要求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主動犧牲保障」。這個現象是明顯違法的,違反勞動法,政府應當制止,並強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

當然,這個背後有可能出現另外一種狀況,用人單位若關閉用人的大門,又能怎麼辦?這個時候,政府應該作為什麼,不應該作為什麼,就需要資訊公開和公眾監督了,政府不能再把這個責任反推到社會。

以往老是說,「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現在教育出來人才了,孩子也長大可以就業了,反而這些人成為包袱或者負擔了,這難道僅僅是擴招的原因嗎?擴招肯定有問題,但政府現在應該幹什麼呢?政府不能站錯位置,是現實在逼著政府作為,政府應該引導社會消化這些人力,為他們創造就業條件。不能不說,政府若不稱職,這樣的政府就是「例外」的政府了,是過不了民眾監督的透明政府這一關的,也贏不得廣大民眾的信任,恐怕是倒退的政府。

2006-03-17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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