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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卡債問題 法扶會推出民間版協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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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四日電)法律扶助基金會認為,金管會和銀行公會推行的第二代協商機制不合理,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民間版本協商機制表示,已草擬以債務人為主體,保障生存權的十項協商原則,後續將拜會金管會等主管機關,參與立法院相關公聽會,積極推動這方案,希望獲得政府和社會支持。

法律扶助基金會代理秘書長林永頌表示,目前卡債族人數超過五十萬人,可進入協商機制卻僅一萬多人,且根據金管會和銀行公會推行的第二代協商機制,有百分之四十八比例的個案,每月需負擔的應繳金額超過每月收入一倍以上,而其中有百分之五個案的應繳金額甚至超過收入的三倍之多,機制顯然有問題且不合理。

他指出,自今年二月底法律扶助基金會和泛紫聯盟成立「法扶卡債律師團」後,目前已有九十位律師加入行列,完成四百八十一件個案審查和面談,發現現行協商機制不合理,因此,草擬民間版的卡債協商機制,希望不單是解決這四百八十一個當事人的問題,而能成為處理卡債問題的通則,協助更多卡債朋友。

他表示,根據民間版協商機制原則,銀行應提供債務人資料確認債務金額,以借貸本金年利率百分之三點八八單利計算利息為原則,且不論名目,年息超過百分之二十單利計算,不再償還,另外,應依收入增減彈性調整機制,債務人應可依收入金額累進比例還債,並能確保維持最低基本生活。

他指出,這套協商機制適用對象是協商前已逾期繳款達三十天的人和正常戶負債比達二十五倍以上的人,主張十年免責,無須再還,且對於重大傷病者、中低收入戶、失能者和協商前已償還超過借貸本金的人,應予本金打折或免息,另外,協商期間不應催收、不得計息,且應給沒有收入但有意願償還債務的人協商機會。

法律扶助基金會上午舉行「燒炭之外的選擇!民間版協商機制說明記者會」,主張應以債務人為主體,保障生存權,預計在三月二十七日拜會金管會,隔天二十八日舉行拜會後記者會,並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三月三十日舉辦公聽會,期能獲得各界支持推動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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