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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真調會條例明表決 朝野版本紛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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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十日電)立法院院會已排定明天下午處理國、親黨團提出的「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條例修正條文草案」,民主進步黨團今天朝野協商時提出「三一九槍擊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供協商討論,由於朝野版本紛歧大,立法院長王金平裁示,明天上午再召開朝野協商。

王金平下午邀集朝野進行「三一九真調會條例修正草案」法案協商,參與協商的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第一次提出對應版本供討論,但因綠營版本對真調會的定位、調查權限、範圍、成立時間限縮,朝野黨團代表討論一個多小時仍無法達成共識,王金平要求國、親黨團先將綠營版本帶回研究,明天上午九時三十分再朝野協商討論。

王金平會後強調,不管明天上午協商結果如何,立法院院會明天下午「至少還是會就國親版本表決」。比對國親與綠營版本歧異,從法案名稱就不同。

綠營版的委員會名稱為「三一九槍擊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明訂委員會存在為協助立法院妥適行使調查權,委員組成準用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以政黨比例組成,應由具法律、醫學、鑑識科學、刑事偵查等專業知識公正人士推薦,但現任公務員、各級民代不得擔任,被推薦委員經立法院院會決議後,由立法院長任命。

國親版本明訂委員會為「真相」調查委員會,成立目的在「平息選舉爭議、安定政局」,明訂委員十一人,依民進黨團推薦四人、國民黨團四人、親民黨團兩人、台聯黨團一人比例組成,若有黨團放棄推薦,缺額由委員會召集委員遴選,經立法院決議通過後,由總統特派。

綠營版本「調特會」不受立法院以外機關指揮,調查範圍明訂為三一九槍擊事件經過;發生前、後對受槍擊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安全防護及處置措施;政府的因應作為。調特會委員可調閱政府文件、要求報告、檢視證物、訪談證人,但不得妨礙司法偵查、審判及監察權行使,並不得對外發言或表示意見,調查報告非經立法院院會決議,不得對外公布,若查涉有不法,應移送司法機關偵查,委員得應請求協助調查。

國親版本則要求「真調會」須超出黨派公正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機關指揮、干涉,委員不得自行對外發表意見,未限制調查範圍,並得要求政府機關、團體配合調查提供必要文件、勘驗、陳述、鑑定,但法院審判中的卷證調閱須先經同意,有必要封存證物時,除非相關機關能舉證證明妨害國家重大利益,否則不能拒絕,真調會還可通知憲警機關協助保全證據,借調檢察官獨立調查職權。

綠營版本對調特會委員洩密既遂、未遂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洩密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明訂調特會成立六個月內需提出調查報告後解散,法令在第六屆立委任期屆滿後廢止;國親版本則未明訂洩密罰則、調查報告提出時限及法令廢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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