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被拒 渥市老聯會爆「歧視案」引關注 (二)

跟蹤採訪報導二 - 民事調解與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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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慧渥太華採訪報道)(以下採訪實錄為採訪報導一的續集)

記者:您上訴後何時收到了反饋?
黃女士:在我們遞交上訴申請幾天後,就接到安大略省人權法庭確認收到上訴信的電話。大約在同年7月,又收到安省人權委員會的正式立案書面通知。

記者:安省人權委員會是如何做的?
黃女士:自2002年10月開始後的兩年中,我先後接到幾次安省人權委員會調查員的電話調查詢問,他們也到渥太華來和我見面談話。據他們介紹,他們以電話調查及面談的方式(每次都有錄音記錄)同時向原告和被告雙方瞭解情況,先進行民事調解。一般情況下,大約只有3%的案例會因調解無效而提交法庭進行裁決。

記者:起訴後,安省人權要求您做什麼嗎?
黃女士:當時人權委員會問我是否希望和解?我說,這還用說,能夠和解是最好的。而且,如果老年會能撤銷對我的這個錯誤決定,能讓我這個已經70多歲的老人,在加拿大這樣的民主自由的國家裡自由參加老年人的活動,獲得基本的人權尊重與保障,我願意立即撤銷起訴,但他們始終沒有改變態度的表示。

記者:在調查中您被問及過哪些問題?
黃女士:由於我是因為煉法輪功而被老聯會拒之門外的,所以,安省人權委員會的調查員也重點問了這方面的情況。

記者:您怎麼知道的法輪功?
黃女士:92年來加拿大探視時和兒子一家住在溫哥華市。記得那年,我的兒媳婦開車出了一次車禍,腰部嚴重受傷,到中國城按摩、吃中藥,幾年下來也不見好轉。96年底,兒媳煉法輪功後不久,身體很快就康復了。這樣,熬中藥啊,陪她去按摩治療啊等等這些事情一下子就都解脫了,再也不需要了。哎!我就看到了,這可是件不錯的事兒。我當時對法輪功還是有點觀望態度。97年,我兒子看到法輪功教人向善,煉法輪功的人都非常祥和,也覺得很好,也煉了法輪功。還記得97年,多倫多有一個弘法團來到渥太華,大約有14個人,看到他們在身體上啊、精神面貌啊、心理狀態啊等各方面都非常的好,大家都說法輪功好。看到這一切,我就動了心,想要煉法輪功。

記者:您是什麼時候開始煉功的?
黃女士:我過去有心臟病-冠心病-室性早搏,犯起病來很危險,要住院、搶救。我還有鼻竇炎,住院動過三次手術。另外,還有腰椎滑脫,頸椎增生及肩肘炎等很多毛病。95年的一天,渥太華一場大雪,我還想堅持去老年英語班學習,路上摔了一大跤,肩肘骨折後導致我的手不能舉到頭頂,穿衣服只能穿開衫-中間有扣子的。96年回國繼續治療時,醫生說,根治不了,只能維持現狀。後回來後,加拿大的醫生也說我的病沒辦法治。因此,我一直在觀察法輪功,覺得這功法確實不錯。我真正開始煉法輪功是在98年3月。

記者:您煉法輪功功後有何變化?
黃女士:因為我的身體狀況,記得開始煉法輪功時,單是學習法輪功的五套動作就花了幾個月的時間。煉功前,我在日常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穿衣服都要人幫助,困難時,洗澡都成問題。煉功後,我的手也能活動自如了,腰也能彎了。特別是煉功幾個月後,我過去多年的各種疾病也在不知不覺中康復了。

法輪功倡導人們按「真善忍」原則做高境界的人,加上五套功法的顯著強身健體作用。煉功後,我感到精神愉快,渾身輕鬆,走路輕飄飄的。老年英語班的同學見到我都說:「黃代明,你看起來真是健步如飛呀!」老師和同學們都知道,我是煉法輪功後身體變好了,這些是98前後的事情。

記者:您的上訴是怎樣進入法庭裁決的?
黃女士:安省人權委員會從2002至2004年的兩年多時間裡,曾提供給雙方多次和解的機會。但老聯會一方一直不予理睬,更沒有改變決定及和解的表示。2005年4月22,安省人權召集雙方電話會議,確定法庭開庭時間。但對方仍未回應。2005年 8月份,我們接到人權委員會的通知:由於對方不回應,根據案例法,法庭裁定,不需雙方出庭,根據書面應對即可裁決。要求雙方表示意見?我們表示接受,但老聯會還是不予理睬。2005年11月19日,我們收到了由安省人權委員會提交法庭的起訴材料。這樣,上訴正式進入法庭裁決程序。(未完,請留意後續報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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