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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案開庭 章民強:徐、李有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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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太平洋建設總裁章民強要求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返還六十萬股太流股票案,高等法院昨天開庭,現年八十五歲的章民強開庭前表示,李恆隆與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確有訂立密約,章也帶著SOGO股權爭奪案的媒體報導,指稱有高層介入。

要求傳徐旭東

至於高層是誰?章民強表示,這部分林華德有說過,也可去問徐旭東。

庭訊時,兩方仍就太流六十萬股股權到底屬章民強或李恆隆,有所爭執,章民強此方聲請傳喚徐旭東,強調現今台北地檢署偵查的李恆隆四百萬元禮券案,以及李恆隆有無行賄二千萬元給陳哲男案,皆與本案有關;合議庭考量再三,決定向檢方調閱相關卷證再開庭,昨天並沒有辯論終結。

本案一審台北地院宣判時,法官認為太流六十萬股股權屬於SOGO百貨所有,非章民強所有並信託給李恆隆,判決章民強敗訴。

章民強不服,上訴高院,委任律師董浩雲強調章民強為出資者,當然擁有六十萬股股權;董指出,若如李恆隆所說,與章民強有過往債務糾紛,才會取得股權,那請李恆隆拿出債務憑證來。

李恆隆委任律師江東原主張,若屬信託,那章民強應可提出原先的股份登記資料;律師林凱倫也表示,章民強接受調查局調查時,也曾說這些股票是太平洋SOGO百貨信託給李恆隆的,可證章民強與股票毫無關係。

遠東集團聲明:取得SOGO經營權 一切合法

〔記者卓怡君/台北報導〕太平洋SOGO案持續紛擾,遠東集團昨日再次發出聲明稿強調,當年遠東接手太平洋SOGO,成功把太平洋SOGO救起來,取得經營權過程一切合法,遠東是守法正派的公司,現卻遭抹黑污名,懇請社會大眾明辨事實,還給遠東一個公道。此為遠東本月第四度發出聲明澄清。

遠東集團昨以太平洋SOGO、遠東百貨、遠東紡織的名義發出聲明稿,遠東表示,部分報章媒體種種揣測及不實報導,已嚴重損及遠東百貨、遠東紡織以及太平洋SOGO形象,更損害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太平洋SOGO董事長鍾琴等人名譽,其涉及加重誹謗等罪嫌部分,對此保留法律追訴權。遠東重申,太百增資過程並無密約存在,更無媒體聳動言論所稱之密會發生,更無所謂的後謝。

太平洋SOGO經營權移轉文件,係為解決當時太平洋流通公司及太百公司之財務危機而定,並依商業慣例予以保密,絕非密約或密會之結論。

聲明稿表示,經營權移轉文件中所謂「解決章民強家族在太百之殘留利益」等語,乃因當年章氏家族所主導的太平洋建設,以異於常規之交易方式,巧取太百公司之資產,所謂解決殘留利益,即希望將太設關係企業之不良債信與太百完全切割開來,各自正常營運,敬請外界勿被悲情攻勢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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