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廣湘:現實不讓歷史「捐官」文化死灰復燃

黃廣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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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2004年6月,江蘇省沭陽縣聘請了兩名外地客商擔任政府官員。無獨有偶,2005年7月,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出臺招商引資政策:「投資1,000萬元以上,年納稅8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法人代表,發給相當於副縣級四檔基本工資。」……面對這種「客商官員」現象,政府的本意是「大膽親商」、「借商促商」發展地方經濟,但卻遭到老百姓「有錢就能當官?」的質疑。

凡熟悉中國封建「捐官」制度的人都知道,賣官鬻爵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史記.秦始皇本紀》就有記載:「納粟千石,拜爵一級。」筆者這裡摘引兩則「賣官」史料:漢靈帝不僅「開西邸賣官」,成立了專門負責賣官的機構,而且還公開做「廣告」,在長安鴻都門外貼上鬥大的金字:輸粟補官,2,000石(高級官)錢2,000萬文;400石(中級官)錢400萬文……康熙13年(西元1674年),清朝中央決定大規模削藩,為了彌補軍餉不足,頒布捐納政令,文職可捐至郎中(正五品)、道員(正四品),武職可捐至把總(正七)、
千總(正六品)直至參將(正三品)。

請諸位再看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出臺的招商引資詳細獎勵政策:對投資300萬元以上、年納稅2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法人代表,符合相關條件的聘用到經濟部門兼職,發給副科級四檔基本工資,同時可以協商推薦任縣政協委員;對投資500萬元以上、年納稅4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法人代表,經人事部門考察符合條件的,聘用到經濟部門兼職,發給相當於正科級四檔基本工資;對投資1,000萬元以上,年納稅8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法人代表,發給相當於副縣級四檔基本工資
……

兩相比較,我們發現歷史與現實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和歷史上封建統治階級「捐官」目的相類似,甘肅省正寧縣之所以出臺此項政策也是因為「財政困難」。

現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試圖助外力加快發展,動輒以「封官許願」為條件來招商引資,來吸引外地客商投資本地。而一些到某地投資辦企業的富人,或者一些在外面發財致富之後回家鄉投資、辦學、賑災的人,只要他願意,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撈個官當當。地方黨委和政府感念他對當地或者家鄉建設事業所做的貢獻(或許領導個人還另外享受了捐官者的一些貢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敬重他的樂善好施,也決不會跟這樣的人為難,使「捐官」者輕而易舉的通過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選舉關。於是「兩全其美」,地方官員移來了搖錢樹,招來了金鳳凰,謀得了新「政績」,甚至還能攀升更高官位;那些富人用錢鋪路通上了「仕途」,搭起了商人與政權的溝通橋樑,因為有了政府的庇護,財富聚積更加便捷,從此名利雙收。

於是,「捐官」文化在一些地方死灰復燃了。

難道我們一些地方因為「財政困難」就可以隨便給一些富人「封官許願」嗎?我們地方政府和官員擁有這樣的權力嗎?封建社會的「官」屬於封建王朝和封建君主的「私有財產」,封建統治者可以隨意處置,賣官鬻爵也是封建專制統治的需要。而現代國家的政府官員是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程式選拔產生的,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沒有隨意處置官位和買賣官職的權力。如果依照財富多少來分配官職待遇,不僅是對公職、公權的不尊重,而且是對人民賦予的權力的濫用。是把本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官員」當做一種籌碼,一種工具,一種誘餌。這種對政府官員含義的扭曲,就是吏治的嚴重腐
敗,就是歷史的嚴重倒退!

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發展地方經濟本無可厚非。可是沭陽和正寧縣卻把「招商引資」弄成了地地道道的封官許願的遊戲,給人的感覺是:只要你有錢,就封你一個官當當。政府官員在這些地方是隨意可以「出租」的,任何人只要能對當地官員的「政績」出力,就可以得到一個「官」的賞賜。人們不僅要問,這種「拉郎配」式的封官遊戲真的單純為了「招商引資」嗎?其背後是否還會隱藏著「官商勾結」或者「變相賣官」之類的新的腐敗呢?老百姓的疑問好啊:幹部都是幹出來,那能有錢就能當幹部呢?這樸素的民聲裡隱含著更深層次的斥責:政府官員的職權是人民給的,誰也沒有權力象貼膏藥似的隨意處置。

現代版的「捐官」文化,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已經等同於「買官賣官」的官場腐敗,它同樣在毒化政風和社會風氣,同樣在加重百姓負擔,加劇社會矛盾。前車之覆,後車之鑒。為了國家民族前途,我們絕不能讓那些以招商引資為名的官商們玩弄「政治+經濟」學的把戲,我們也絕不能讓封建的腐朽的「捐官」文化的陰魂死灰復燃!

2006-04-02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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