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國安報告具法定約束力 依此擬政策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十九日電)國家安全會議今天澄清,國家安全報告具「法定約束力」,但國安會秘書邱義仁昨天口誤為「法律約束力」,行政部門有責任依此擬訂具體政策落實。

新聞稿也指出,報載國安會溢領薪資一事,完全為錯誤訊息、不實指控,國安會深表遺憾,特嚴正聲明。

邱義仁昨天表示,國安報告具法律約束力,引發藍營立委抨擊,國安會下午以書面新聞稿澄清。

國安會表示,邱義仁把國家安全報告具「法定約束力」部分,口誤為「法律約束力」。

國安會指出,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是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制定,此法相關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召開國家安全會議所作決議,經總統核定,行政部門有責任依此擬訂具體政策落實,此為「法定約束力」的意義。

報載國安會溢領薪資一事,國安會嚴正聲明指出,這完全為錯誤訊息、不實指控,深表遺憾。

國安會聲明指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職級屬院長級或部長級定位,依體制並非由立法院單方面決定,尚牽涉考試院職掌。

聲明表示,國安會薪資支領,長期以來,即按民國五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已故蔣中正總統批示辦理;特別費部分,依行政院頒「中央各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列支標準表」規定,依法編列,且均經立法院審查通過方才執行。

新聞稿指出,立法院預算中心所提九十三年預算問題,當時國安會秘書長康寧祥薪資預算,也是經由立法院決議執行,絕無溢領情形。

國安會表示,立法院直到九十四年審查預算時,才決議將秘書長俸給降列為部長級,國安會仍依立法院決議,調整「法定」標準薪資,薪資預算執行,完全尊重立法院決議,執行狀況皆可查證。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