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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愛滋竊賊性侵少女 疾管局:觸法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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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九日電)一名駐台外交官的女兒日前遭竊賊性侵害。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天 (9日) 表示,這名竊賊先前曾入監服刑,當時即驗出為愛滋感染者。竊賊明知自己感染愛滋,還故意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已經觸法,最高將面臨7年有期徒刑。少女正接受預防性投藥治療。

根據警方調查,4月26日,孫姓慣竊入侵台北某駐台外交官的住宅,並持刀綑綁、性侵害外交官的女兒,警方逮捕後,孫姓嫌犯並聲稱自己是愛滋感染者。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孫姓嫌犯先前入監服刑時,已驗出感染愛滋,是疾管局列管的愛滋感染者,遭逮捕時也坦承是愛滋感染者,顯示嫌犯是明知自己感染,還故意造成他人感染。

依據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15條規定,施文儀指出,明知自己感染愛滋病毒,卻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器施打,導致傳染於人者或未遂犯,最高可以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文儀說,台北市衛生局也針對遭性侵少女,由醫療團隊提供專業的醫療照護、心理輔導及預防性的「雞尾酒」療法投藥,由於因性侵而感染愛滋的機率,遠比遭針扎來的低,按學理推論,應可以大幅提高防護力。疾管局預估約追蹤一年,就可以確定少女是否感染愛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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