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八日電)北京海關表示,四月在某國際運輸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申報出口的快件中,查獲印有「2008奧運」和「中國印」標誌的香煙共計二十六盒,成為該海關首起查獲侵犯奧林匹克專有權案件。
新華社今天報導,奧組委官員說,進出口含有奧林匹克標誌的商品及為商業目的使用的奧林匹克標誌的行為,應當取得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的許可。
作為國際奧委會和中國「第29屆奧運會組委會」,從未許可任何捲煙生產、經營企業在其生產、銷售的捲煙產品包裝上使用奧林匹克標誌,包括「奧運」字樣和奧組委徽記等標誌、標識。
奧運會組委會更未許可任何企業或個人申報出口包裝上含有奧林匹克標誌的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