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市場:網站經營 不該等閒而視之

唯有企業主本身具備數位工具的使用能力,資訊競爭力才得以有效提升。

湯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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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雖然台灣網路資訊普及化程度已超過50%,但是代表社會主流的中小企業經營者,對於應用網路與數位化工具的能力依然很薄弱,對於「利用網路」與「經營網站」的觀念仍然充滿誤解與偏見。

最常見的現象是誤將企業網站與「廣告媒體」畫等號。在未深入了解與學習的情況下,誤認為只要其公司網站掛在網路上就應該立刻有「效益」。

網路其實如同另一種形式的馬路,要在馬路邊租或買個店面掛上招牌容易,該店面要經營成功則不容易;要在網路上租個虛擬空間掛幾頁資料變成網站很容易,但是要將網站經營成功且從中獲利卻不容易。

在馬路邊經營公司或店面的基本需求除了地點要集市、訊息要多方曝光、門面要簡潔大方、服務要熱心勤快、客戶資料要紀錄整理、業務要主動推廣,對外還要印名片、發海報、立招牌、做廣宣、做公關等。經營企業網站也同樣需要關照這些環節。常見許多中小企業號稱網站已成立數年,卻遲遲未將網址印製在公司名片或其他文宣品上,從老闆到員工,沒有人能立刻說出網址名稱。

大部分企業主每天都會到公司巡視或坐鎮指揮,可是卻不願意每天花10分鐘時間「巡視」公司網站,「沒有空」或「沒時間」是最常聽到的理由。其實這是一種「老闆不應該碰電腦」以及「打電腦是秘書或助理的事」之偏見。

許多企業主因為「很忙,沒時間學習網路」,其實企業主若稍具網路等數位工具的應用能力,則有以下優勢:

1.不會被秘書或助理所欺瞞蒙蔽,只有「充分瞭解」才能監督管理。

2.不會因秘書或助理異動離職(中小企業的常態)而導致數位提升中斷。

3.規劃企業發展方向或產品行銷策略時,不會因此忽略數位工具的威力。

網站如同全天候營業的店面或接待處,如果企業主不會將一個店面或接待處交給秘書或助理來經營,也就不應該將網站經營的相關事宜完全丟給別人。「充分瞭解」未必要自己動手「打電腦」。但是,如果老闆自己完全不懂,有時候連救急修改錯誤(如週五晚上員工已下班才發現已公告的報價或規格有疏失)的機會都沒有,小則貽笑大方扁損公司形象,大則賠錢破財損失慘重!

不論名稱是數位化、網路化或資訊化,其核心價值都在於「速度與效率」,國家擅用可增強國力(如最近美國侵略伊拉克)、公司擅用可強化市場競爭力(爭分奪秒)、個人擅用可提高個人核心能力(眼界與產值提升)。如果公司的幹部都有運用網路資訊的能力而獨缺老闆的參與,就如同全公司都開著法拉利跑車準備去衝業務,但是到老闆面前都全部煞車停下,改騎腳踏車跟在老闆後面慢慢走!

(作者為淡江大學網路行銷講師)

轉自《全球華文行銷知識庫》(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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