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忠再次緊急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趙巖

陳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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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訊】我再次緊急呼籲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北京市法院立即釋放趙巖。

趙巖於2004年9月在上海遭到國安部的秘密逮捕。據說是中國國家主席兼中共中央總書記親自下的命令,罪名是「洩露國家機密」。時隔一年半,在胡錦濤訪問美國前夕,中國當局宣佈撤銷對趙巖「洩露國家機密」的指控。但是,至今仍未放人。而且據說就在最近幾天(7月25日左右)要對趙巖進行宣判了!人們不禁要問:連甚麼罪名(不知這一回是「偷竊」還是「嫖娼」?)都沒有弄清楚,怎麼就要判刑了呢?當初抓人的逮捕證上究竟安的是甚麼罪名呀?

我人微言輕,只能把早就寫好的《陳世忠四評中國共產黨》提前發表,讓廣大讀者和各國人民知道事情的真相,表示對我敬佩的維權勇士趙巖的聲援,也希望中國當局在扼殺新聞自由、迫害新聞記者的可恥道路上趕快懸崖勒馬,以具體行動爭取早日把《新聞最不自由國家》的桂冠從我泱泱大中國頭上摘掉。

我的話中共中央能聽得進去嗎?「忠言逆耳,良藥苦口」,這是千百年來的古訓。但是歷來的中共中央領導人卻總是以自己的言與行力圖證明「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高貴者最愚蠢」確實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他們從來也聽不進任何逆耳的忠言,總是把一切揭穿他們國王新衣的正確批評說成是「境內外敵對勢力的誣蔑和詆譭」,從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輕易放棄糾正錯誤的機會,從而一次又一次地在全中國和全世界人民面前展示自己的愚蠢和頑固。因此,我們在這裡儘管誠懇呼籲,儘管苦口婆心地磨破嘴皮,看來讓「機會主義頭子們」回心轉意,實在是「改也難」哪!

眾所周知,凡是中共中央要和某人在政治上過不去,總是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勢,羅織罪名,將該人或開除公職,或開除出黨,或投入監獄,甚至利用流氓挑釁、製造車禍等等,無所不用其極。可是結果怎樣呢?不知道中共中央是否覺察到這樣一個有趣的現象:遭到這等待遇的人往往在短短的幾天之內就名滿全國,受到世人的尊崇和敬佩,成為人們心目中的英雄楷模。這和中共過去動不動就禁止某本書或禁演某部電影的效果是一模一樣的。這當然是中共中央始料不及的。這就叫「人心自有一桿秤。」

這個案子會怎麼樣呢?恐後無憑,立此為據,不論他們給趙巖安上甚麼樣的罪名,也不論他們怎樣以莫須有的罪名把趙巖繼續關在監獄裡,且看過若干年以後,他們如何再來一個改正或平反了事,但是,「偉光正」這個須臾不可缺少的形容詞卻依然像賈寶玉身上的通靈寶玉那樣是萬萬丟不得的。言予不信,拭目以待。

我在《陳世忠四評中國共產黨》一文中有關於趙巖的幾個段落。是不是可以這樣說:逮捕趙巖的真實原因(或真實原因之一)還是報告文學作品《第二種忠誠》開頭提到的那個解放軍戰士故意殺害無辜犯人李植榮的案件呢?

李植榮無辜被故意殺害已經37年了。劉賓雁的報告文學作品《第二種忠誠》問世也有21年了。可是,這個案件的餘波至今仍在影響著中國的方方面面,至今仍在無情揭露著中國大陸統治集團、特別是法院系統的黑暗和無法無天,至今仍在不斷地擦亮人們的眼睛,使越來越多的正直公民和海外華人丟掉對這個統治集團的幻想。

對這個案件不熟悉的讀者請參看:

1. 陳世忠致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代表大會的公開信——第四次諫黨(2002.10.29.)

2.陳世忠給中紀委書記吳官正的信:建議對犯罪嫌疑人肖揚立即實行雙規(2006.4.3.)

這些材料我不僅發表在諸多網站上,而且都在第一時間以掛號信形式郵寄給了收件人,並同時發給了人民日報社和新華社。結果呢?不出所料,一如既往地如同肉包子打狗。這一絲一毫也不奇怪。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就不是中國共產黨了,那就不成其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它的政治局常委會了。

因此,我忽發奇想,我要「東施效顰」般地對趙巖說:「被中共中央反對是好事,而不是壞事!」你為人民群眾的利益而奮鬥,並因此得罪當權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你為人民受苦,這正是你的光榮所在!

因此,我要振臂高呼:向趙巖致敬!向趙巖學習!苦難的中國需要大量的趙巖!@

陳世忠

2006年7月20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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