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工人拒簽僱傭協議被炒 工黨批勞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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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訊】 (大紀元記者聞天編譯報道)澳洲工會(ACTU)稱,紐省一名21歲工人因拒絕簽署僱傭關係協議而被裁員,該協議要求僱員在請病假時需提前12個小時通知,否則將被扣薪罰款;政府勞資關係事務辦公室稱正在調查此事;工黨批評政府勞資關係法案助長剝削,因為剛進入工作領域的年輕人無能力與僱主談判。

據澳廣新聞社7月4日報道,澳洲工會稱,紐省21歲的礦業工人史迪溫斯(Lorissa Stevens)由於拒絕簽署僱傭關係協議而被裁員,該協議要求她在請病假時需提前12個小時通知,否則將被罰款200澳元,該協議通過這種形式使僱員放棄一些額外薪金的權利。

工會稱史迪溫斯女士有資格駕駛挖掘機、反鏟挖土機、自動裝卸車、叉車、以及重型貨車,她最近在紐省獵人谷(Hunter Valley)某礦產企業的承包公司工作,在被要求簽署僱傭協議時,她正在進行技術培訓。 工會秘書考姆柏特(Greg Combet)聲稱,史迪溫斯受到該公司的壓力,她在拒絕簽署僱傭協議後被公司解雇。考姆柏特表示,僱傭關係協議有這樣一個條款,僱員請病假需提前12小時通知,否則當天薪金將被取消並罰款200澳元。他在一份聲明中說:「這就是政府勞資關係法案的臉面,要麼簽署僱傭協議放棄額外薪金權利、要麼失去工作。這是一個實際例子,反映僱員在與僱主簽署獨立的僱傭協議時所面臨的壓力,在政府新的勞資關係法案下,他們不得不放棄額外薪金權利。」

政府勞資關係事務辦公室(OWS)主任威爾森(Nicholas Wilson)表示,該事件正在調查中。他對澳廣記者說:「我可以證實的是我們正在調查該事件。僱員因為請病假就被扣薪金,這引起我們特別關注。」 威爾森拒絕對史迪溫斯事件做進一步評論,但是他認為,如果OWS調查發現僱主存在不適當行為,那麼史迪溫斯可提起訴訟。威爾森說:「根據當事人情況,我們可以考慮對僱主採取訴訟行動,但是我必須強調這依賴於當事人具體情況,我們至今還沒發現什麼。另外一種情況是,如果我們發現證據表明存在強迫或強制行為,那麼我們也會對此提起訴訟。」

另據悉尼先驅報7月4日報道,悉尼西部Mount Druitt地區Spotlight商店僱員在簽署僱傭協議時發現,他們每小時薪金並沒有增加0.02澳元,然而該公司在Coffs海濱地區的僱員卻得到該加薪,獲得該加薪的交換條件是放棄額外薪金權利(例如超時或假期工作加薪等)。位於Coffs海濱地區Spotlight公司近幾天成為媒體的焦點,公司管理層承諾為僱員每小時薪金增加0.02澳元,但作為交換條件、僱員需放棄一些額外薪金權利。Spotlight公司在Mount Druitt地區僱員每小時薪金是14.28澳元,在海濱Coffs地區僱員每小時薪金是14.30澳元;在Mount Druitt地區僱員的僱傭協議不保證加薪,未簽協議的僱員在假日工作不能獲得額外薪金。

聯邦工黨領袖畢茲利表示,Spotlight僱傭協議進一步證明了政府勞資關係法案的弊病,他說:「何華德政府勞資關係法案使薪金和工作環境都惡化。在該勞資關係法案下,每小時薪金僅漲0.02澳元,到後來又變成了零,這讓我們知道下一步薪金增長是什麼。」畢茲利認為政府的勞資關係法案助長剝削現象,他說:「這些工人都是年輕人,剛進入工作領域,他們沒有談判能力,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放棄部分薪金,簽署僱傭協議。」 聯邦勞資關係部長安德魯斯(Kevin Andrews)說:「在Mount Druitt地區的Spotlight商場,每40個僱員中有38個曾領取過失業救濟,但他們現在比過去每週多收入350澳元。這個底線就是,你有工作收入就比失業救濟高,這是畢茲利所做不到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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