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2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蕭敬2006年8月11日華盛頓報導)不久前,江蘇省一位姓蘇的聽眾朋友打來電話說,他經常在報紙和廣播中看到和聽到有關美國國民警衛隊的報導,但不大清楚國民警衛隊究竟是美國軍隊的組成部份,還是屬於民兵之類的民間武裝組織。好,在這次聽眾信箱節目裡,就來簡單介紹一點有關美國國民警衛隊的情況。
*源於民兵*
美國建國之初,沒有一支統一編製的國家軍隊,當時在全民義務兵役制基礎的民兵是一種地方性的軍事組織。在獨立戰爭期間,儘管民兵作戰英勇,但民兵的這種“純地方性”的弱點也暴露無遺。
獨立戰爭結束後,喬治.華盛頓等開國先賢強調指出,在建立一支國家常規軍隊的同時,必須對民兵制度加以徹底改革,以使民兵在戰爭期間或國家處於緊急狀態時可以迅速而有效地擴充為正規部隊。
美國國民警衛隊的前身就是獨立戰爭時期各州的民兵。民兵是各州的地方武裝力量。美國宣佈獨立之後,是否應當繼續保留民兵?如果保留,怎樣確定民兵的統率權?經過激烈的辯論,美國各州最終得以保留民兵,州長擔任本州民兵的統帥,但出於執行聯邦法律的需要以及發生叛亂和外國入侵時,聯邦政府有權徵調各州民兵服役,總統擁有對民兵的臨時統轄權。
*與正規軍的共性*
1903年,美國國會通過“民兵法案”,把各州民兵整合為國民警衛隊體系。1916年,美國國會又通過了“國防法案”,使國民警衛隊取得享受聯邦政府年度撥款的資格以及聯邦預備役軍事力量的地位,其編製、裝備和訓練開始參照正規部隊的條款實施。在應征服現役時,國民警衛隊與正規部隊一樣接受統一法規的約束,並享受與正規部隊同樣的工資待遇和補助。因此,國民警衛隊同時肩負著治安與國防這兩項任務。
*平時由各州指揮*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國民警衛隊是美國正規軍的重要後備力量,但除了在特殊情況下必須接受聯邦政府的徵召之外,國民警衛隊仍由各州政府指揮,因此不能把國民警衛隊與專為軍事作戰而組建和訓練的後備役軍隊混淆起來。
(http://www.dajiyuan.com)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