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發佈幹部任期規定 民衆談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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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蕭敬2006年8月16日華盛頓報導)不久前,中國當局發佈了有關執政黨和政府領導幹部任期的暫行規定。對於這項規定,美國之音的一些聽眾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對腐敗毫無價值 毫無意義*

遼寧的陳先生認為,中國貪污腐敗極為盛行,已經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現在中國當局頒布這項規定只是為了減輕輿論壓力,而不是決心根除中國官員的貪污腐敗。

他說:“有這麼長歷史的問題,共產黨今天才提出來。這個規定可能會給領導崗位上某些掌握權力的人製造一點小小的麻煩。但是我認為,出台這個規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應付輿論上的壓力 ,為了緩衝一下這種壓力才出台了這個規定。這種規定對於控制共產黨的腐敗,我認為是毫無價值,毫無意義,小小的麻煩不會影響整個政黨和權力機構的腐敗。”

按照中國當局發佈的規定,黨政幹部連續任職不能超過十年兩個任期。有評論人士說,中國當前的關鍵問題不是幹部任期,而是集權,只要中共一黨專權的體制不改變,中國面臨的種種重大問題都無法得到解決。

*民主制度解決不了腐敗問題*

江蘇的何先生說,台灣實行的是民主制度,但也出現了腐敗現象,因此民主制度解決不了中國的腐敗問題。

他說:“我認為,頒布這個規定能對中國的腐敗起到一定的遏製作用。最近,我注意到中國的台灣的趙建銘、吳淑珍都在搞腐敗,所以我認為,台灣的這種民主,中國不要也罷。有民主也會產生腐敗,並不是有民主就能徹底杜絕腐敗。”

關於民主制度和腐敗的關係,有人提出這樣一個比喻:民主制度好比紗窗,腐敗好比蒼蠅,紗窗不能絕對保證蒼蠅飛不進屋裡,但是否因此而拒絕安裝紗窗呢?對於這一點,不知何先生有甚麼看法。

*關鍵在沒有三權分立和缺乏監督*

廣東的雷先生認為,中國腐敗問題如此嚴重,主要是由於沒有三權分立和缺乏監督。

他說:“中國腐敗的原因是權力的獨立性不夠,還有就是無法監督,這就導致了貪污腐敗非常嚴重。”

有分析人士說,在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共曾經試圖進行有限的分權,試圖克服權力過份集中帶來的弊端,但1989年以後,中共在這方面大大倒退了。

*中國要想長治久安必須實行民主*

遼寧的李先生說,中國要想長治久安,就必須實行民主。

他說:“民主制度好,但並不是每個民主國家都沒有腐敗,這是不可能的,沒有絕對的東西。民主國家有各方面的監督。在中國歷史上,有唐朝的貞觀之治。但是,要長期發展下去,要長治久安,不搞民主是沒有把握的,不可能走得太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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