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最小的“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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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希望之聲記者俞珊、曉燕綜合報導)在制定逐項法律上,中國并不比其他國家落后。國家的,地方的,如:針對婦女儿童的《婦女儿童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山東省的,如:《山東省婦女發展綱要》、《山東省儿童發展綱要》等等。另外,中國還是聯合國《儿童權利公約》的締約國。

如此完備的法律,中國政府具體執行的如何哪?,2004年7月22日明慧网報導了一則消息:山東煙台龍口市4月嬰儿珊珊与母親呂艷娜仍在煙台610洗腦班被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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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說,山東煙台龍口市第一職業中專女教師呂艷娜及丈夫刁希輝一家均為法輪功修煉者,二人于2000年暑期結婚。2004年3月29日晚,他們的女儿珊珊出生了。當時夫妻二人為躲避當局的迫害正流落他鄉。由于他們离家時剛結婚還沒來得及辦准生證,當地的婦幼保健站不給接生。但是,孩子胎膜早破,情況危急,后潛山縣人民醫院經檢查證明她們是頭胎便接收了他們。

2004年4月8日凌晨3點左右,刁希輝出去發真相資料,從此一去不回。呂艷娜抱著剛剛出生10多天的幼小的孩子泣不成聲。她擔心丈夫的安全。因為這些年的經歷使她看到,當局對法輪功的打壓是毫無人性的,任何意想不到的慘劇都有可能發生。如:山東栖霞女學員王麗萱和她8個月大的嬰儿在北京被迫害致死;重慶大學女研究生魏星艷被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警察當著兩個女犯人的面強奸;遼宁沈陽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投進男牢……法輪功學員被野蠻灌食,有的被灌糞尿、灌濃鹽水、灌腐蝕性液體……數万伏電棍電擊、連續十几個晝夜吊銬不讓睡覺;注射大劑量破坏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開水燙、烙鐵烙,等等。數千人已被這樣活活折磨致死。

自呂艷娜和丈夫刁希輝2000年出走后,龍口公安及610一直在尋找他們的下落。為了找到他們,龍口公安曾懸賞6万元在全國范圍网上通緝,在山東省平度市花費十万元雇人查找。為了避免迫害,呂艷娜四處躲避,但最后還是落入當局手中。

2004年4月8日,龍口市警察不遠千里來到呂艷娜母女居住的地方將尚未滿月的母女二人綁架回龍口市。呂艷娜母女被綁架回龍口市后當局逼迫其寫一份委托書,要把尚未滿月、嗷嗷待哺的孩子交由他人撫養。被呂艷娜拒絕。

后來,呂艷娜和她剛出生不久的女儿珊珊又被龍口610人員押送到煙台幸福洗腦班。据悉這個洗腦班是由當地公安和610辦的專門用來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

如今,刁希輝被龍口市當局判刑6年,呂艷娜被判刑3年。在關押了4個多月后,呂艷娜母子二人被放回家中,說等以后再執行判決。

2006年農歷新年過后呂艷娜所在的單位停發了她母女二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費,還開除了她的公職,并逼迫她母子二人遷移戶口。

2006年5月8日,中共前党魁、鎮壓法輪功的主要人物江澤民到龍口南山游玩,龍口市法院又將已失去生活來源,不得不靠打工來維持生計的呂艷娜母女二人綁架到張家溝看守所,揚言要執行2004年的非法決定判刑3年。

中國《下一代网站》“什么是儿童權利公約”一文中說:在我們國家,儿童一出生,就享有《儿童權利公約》所賦予的各項權利。社會中的所有成年人,都必須尊重儿童,并負有保護儿童權利的責任。可在當時僅出生10多天的珊珊身上,我們無從找到任何一點保障儿童權益的影子,相反她卻成為很可能是現代史上年齡最小的囚徒。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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