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18日讯】(希望之声记者俞珊、晓燕综合报导)在制定逐项法律上,中国并不比其他国家落后。国家的,地方的,如:针对妇女儿童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山东省的,如:《山东省妇女发展纲要》、《山东省儿童发展纲要》等等。另外,中国还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
如此完备的法律,中国政府具体执行的如何哪?,2004年7月22日明慧网报导了一则消息:山东烟台龙口市4月婴儿珊珊与母亲吕艳娜仍在烟台610洗脑班被非法关押。
报道说,山东烟台龙口市第一职业中专女教师吕艳娜及丈夫刁希辉一家均为法轮功修炼者,二人于2000年暑期结婚。2004年3月29日晚,他们的女儿珊珊出生了。当时夫妻二人为躲避当局的迫害正流落他乡。由于他们离家时刚结婚还没来得及办准生证,当地的妇幼保健站不给接生。但是,孩子胎膜早破,情况危急,后潜山县人民医院经检查证明她们是头胎便接收了他们。
2004年4月8日凌晨3点左右,刁希辉出去发真相资料,从此一去不回。吕艳娜抱着刚刚出生10多天的幼小的孩子泣不成声。她担心丈夫的安全。因为这些年的经历使她看到,当局对法轮功的打压是毫无人性的,任何意想不到的惨剧都有可能发生。如:山东栖霞女学员王丽萱和她8个月大的婴儿在北京被迫害致死;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警察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辽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投进男牢……法轮功学员被野蛮灌食,有的被灌粪尿、灌浓盐水、灌腐蚀性液体……数万伏电棍电击、连续十几个昼夜吊铐不让睡觉;注射大剂量破坏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开水烫、烙铁烙,等等。数千人已被这样活活折磨致死。
自吕艳娜和丈夫刁希辉2000年出走后,龙口公安及610一直在寻找他们的下落。为了找到他们,龙口公安曾悬赏6万元在全国范围网上通缉,在山东省平度市花费十万元雇人查找。为了避免迫害,吕艳娜四处躲避,但最后还是落入当局手中。
2004年4月8日,龙口市警察不远千里来到吕艳娜母女居住的地方将尚未满月的母女二人绑架回龙口市。吕艳娜母女被绑架回龙口市后当局逼迫其写一份委托书,要把尚未满月、嗷嗷待哺的孩子交由他人抚养。被吕艳娜拒绝。
后来,吕艳娜和她刚出生不久的女儿珊珊又被龙口610人员押送到烟台幸福洗脑班。据悉这个洗脑班是由当地公安和610办的专门用来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如今,刁希辉被龙口市当局判刑6年,吕艳娜被判刑3年。在关押了4个多月后,吕艳娜母子二人被放回家中,说等以后再执行判决。
2006年农历新年过后吕艳娜所在的单位停发了她母女二人每月400元的生活费,还开除了她的公职,并逼迫她母子二人迁移户口。
2006年5月8日,中共前党魁、镇压法轮功的主要人物江泽民到龙口南山游玩,龙口市法院又将已失去生活来源,不得不靠打工来维持生计的吕艳娜母女二人绑架到张家沟看守所,扬言要执行2004年的非法决定判刑3年。
中国《下一代网站》“什么是儿童权利公约”一文中说:在我们国家,儿童一出生,就享有《儿童权利公约》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社会中的所有成年人,都必须尊重儿童,并负有保护儿童权利的责任。可在当时仅出生10多天的珊珊身上,我们无从找到任何一点保障儿童权益的影子,相反她却成为很可能是现代史上年龄最小的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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