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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法律、正義和全體中國人蒙羞的審判

- 維權網就沂南法院開庭審理陳光誠一案的的聲明

2006-08-20 06: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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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訊】8月18日,山東臨沂沂南法院在國內外輿論的強烈質疑和反對下,開庭審理著名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這是一個必將寫進歷史的日子,因為,這個庭審以及圍繞它的官方及地方勢力的所作所為使法律、正義、全中國人蒙羞。在實現法治、保障人權被寫進中國憲法的今天,事實再次提醒我們:現實和法治及正義相差是多麼遙遠。

陳光誠一案,不僅從始至終違背基本的法律程序正義,即使是就現行的中國法律而言,也是公然違法的,不能成立。陳光誠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兩項罪名,但對一個被軟禁長達189天的盲人來講,他如何能夠犯下這種正常人也要具有相當「能力」才能犯下的罪呢?事實上,法院從來就沒有、也根本不想在此案上保持基本的程序正義。例如,在沒有對「被煽動者」進行定罪前,怎麼可以對「煽動者」先行審判?陳光誠3月11日被警方帶走,到6月12日其家人才收到他被刑事拘留的通知,這三個月的失蹤符合哪條法律?連續三天不准睡覺的懲罰又是哪條國家法律的規定?重要的證人被拒絕出庭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而該迴避的沂南公安檢查等部門的人員卻不迴避;律師取證不斷地被當地官方指派的人員、包括當地警方的威脅、騷擾甚至毆打,車輛、器材被任意毀壞,取證無法正常進行,證人受到恐嚇……這又要怎樣才能解釋的司法公正?這一切都說明,這是一場蓄意的誣陷,是一場人為的赤裸裸的迫害。

當然,人們也都清楚陳光誠為何遭此牢獄之災,因為從他勇敢地揭露臨沂地區導致幾十萬人受到迫害的所謂計劃生育工作那一日起,這個災難可能就注定要降臨到這位善良正直的盲人身上。但是,儘管知其不現實,許多關心此案的善良的人們仍然心存僥倖:畢竟這是二十一世紀了,畢竟中國的官方還是簽署了一些有關國際人權的公約,畢竟已經宣佈要依法治國了……,希望官方,特別是中央政府能夠抓住這樣一個機會,為中國的法治結建設立下一個良好的範例,為中國社會怎樣去達成真正的和諧樹立一個榜樣,為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確立一個文明、進步和理性的國際形象作一次努力。而幾次開庭的延後,也曾給這種僥倖心理澆灌了些希望。不過,8月18日的開庭又一次提醒我們,這個政權依然如故,而爭取自由的路必然艱難曲折。

這是一場鬧劇,流氓的行止卻要打著正義的旗幟,違法的舉措偏要冠以法律的名義:辯護律師許志勇未到法庭前先被誣為小偷,被當事人信任的律師朋友不能進入法庭,官方指派的律師與法官閉門上演羅織罪名的雙簧,從北京到山東,重要的證人被警方強行禁閉在家中……;但,這更是一場悲劇,中華民族的悲劇,法律和正義的悲劇。當陳光誠這樣一位善良、正直、無辜的盲人被帶上法庭接受審判的那一刻,中國人邁向現代文明的努力又一次遭受重挫。

所幸的是,在那些恐嚇和毆打面前無所畏懼、一批批奔赴山東的維權律師身上,我們看到了中國真正的希望,是他們在這個法律和正義蒙羞的時刻,拯救了真正的法律和正義精神,是他們讓蒙羞的中國人能夠在世人面前挽回些尊嚴,這裡,我們向他們表示最崇高的敬意。我們不應幻想庭審能夠公正,但我們我們有「權」要求庭審公正,這種要求跟那些維權律師的努力、人們的抗議一樣,都是為歷史留證:留證陳光誠受到的迫害和他作出的犧牲,留證中國的法治和人權事業的艱難和所需要做出的努力,留證人的良知。我們相信,這樣的犧牲、努力不會全然沒有結果,這樣一種庭審最終是要被正義和歷史審判的。


「維權網」
2006年8月19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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