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農民認法院判決不公 炸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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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湖南省一名農民因為獨子打工意外斷指,告上法院後,認為法院判決不公,於是在法院內放炸藥,造成一名法官死亡、兩人受傷。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七月十日一審判決這名農民爆炸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新一期的「法律與生活」半月刊報導,這名農民黃運財的獨子黃虎十五歲時輟學打工,被礦場絞車絞掉手指,嚴重傷殘。

經永興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介入,鑒定黃虎是六級傷殘,裁定馬家三礦應賠人民幣三十餘萬元。

馬家三礦不服仲裁,起訴至永興縣法院,要求撤銷仲裁裁決書。

經歷一次仲裁、五次鑒定、兩次判決,拖延三年,十八歲的黃虎最後只從礦主處拿到三萬七千元現金。

黃家就再審結果再次上訴,但是因無法繳納巨額上訴費被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向檢察院提起抗訴,也沒有成功。

黃虎和他的父母遭到礦主們的公開羞辱,一位礦主家屬說,「原來就說給你們三萬多,現在累得像條狗一樣,還不是拿一樣多。」

黃運財不服永興縣法院再審判決,決心要炸法官。二零零五年二月永興法院院內家屬樓就發生三名法官死傷的爆炸案。

永興法院爆炸案震驚中國法院系統高層,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複查黃虎斷指案。二零零五年四月,郴州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提審該案認為,永興縣法院對事實認定、法律依據和收取訴訟費等有錯誤和不當。

法院最後判決,馬家三礦股東們應向黃虎支付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撫恤金合計三十一萬四千六百九十元。

報導說,黃運財在看守所裡得知這個判決後,嘶吼咆哮,淚流滿面。

今年一月六日,甘肅省也發生類似農民炸法官的行為,一個叫錢文昭的農民衝進甘肅省張掖市民樂縣人民法院四樓會議室,引爆爆炸物,將正在召開年終考核會議的一名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法院院長、縣直機關工委副書記、縣法院辦公室兩名副主任炸死,五人重傷,十七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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