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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縣府:陷阱獸鋏獵捕 經主管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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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二十四日電)一隻未滿兩歲的台灣獼猴疑似誤觸高壓電後又被捕獸鋏夾到,保育人員雖將牠緊急送醫,但因傷勢嚴重最後被處安樂死;台中縣政府農業局今天提醒民眾:欲使用陷阱、獸鋏獵捕動物,須經主管機關同意。

台中縣政府農業局二十二日接獲消防局新社分隊通報,指稱在一處果園捕捉到一隻受傷的猴子,農業局緊急通知台中縣自然生態保育協會人員前往處理,發現這隻猴子是未滿兩歲的台灣獼猴。

由於猴子兩隻腳腳掌斷了,左手掌也幾乎快斷掉,同時已經長蟲,有腐爛的現象,協會人員立即將小猴子送往南投縣集集特有生物保育中心救治。

保育中心人員仔細檢查後,發現小猴子雙腳及左手都已經毀掉了,傷勢相當嚴重,治癒的機會相當低,就算救活以後也無法野放,經過觀察與評估,最後決定做人道處理,將小猴子處以安樂死。

小猴子傷勢為何如此嚴重?集集特有生物保育中心人員從小猴子肌肉破裂、雙腳、左手骨頭斷掉等情形研判,小猴子可能是到果園覓食,不幸誤觸高壓電,掉到地上後又掉入獸鋏,腳掌、手掌因此被夾斷。

未能將小猴子救活,農業局與保育協會都感到惋惜,也呼籲民眾不要違法使用陷阱、獸鋏等工具獵捕動物。

農業局說,民眾如違法獵捕一般野生動物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如違法獵捕保育類動物則觸犯刑法,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二十萬至一百萬元罰款,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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