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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歌鎮長9/1將補宣誓 蘇有仁拚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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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鶯歌報導〕縣政府民政局去函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鶯歌鎮長蘇有仁,如於9月1日下午5點未能補宣誓,將公告鶯歌鎮長補選事宜,蘇妻蘇宋秀菊昨天趕赴內政部、縣政府,遞交署名蘇有仁的陳情書,質疑縣政府將以宣誓條例、地方制度法逕行解除民選鎮長職務的合法性。蘇有仁案今天下午將開庭,律師將再提交保,能否趕上補宣誓,還有最後一絲機會。

蘇有仁的妻子蘇宋秀菊表示,鶯歌鎮長當選人蘇有仁,21日在看守所內,接獲來自縣政府民政局的公文,告知補宣誓日期定於9月1日下午5點,在鶯歌鎮公所舉行,當天如未到場得解除鎮長職務,立即宣布補選事宜。蘇有仁要求律師緊急研擬陳情書,送交內政部、縣政府,質疑以宣誓條例、地方制度法解除鎮長職務的合法性。

陳情書指出,過去內政部以宣誓條例規定,認為3個月內未補宣誓就得補選,後縣政府又認定要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連續6個月未執行職務得解職,但蘇有仁不符合宣誓條例所說的3個月內應補宣誓的資格,加上他尚未就職本屆鎮長,又何來適用地方制度法將他解職。

陳情書指出,4年前立委顏清標在羈押中當選,內政部解釋3年任期內隨時可補宣誓,雲林縣長張榮味因焚化廠弊案遭到延押,內政部當時也認為因「羈押」不能執行職務連續達6個月,是「不能」執行,而非地方制度法規定的「不」執行,沒有解職問題,但如今解釋文換個人,就換一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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