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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評量表 小一採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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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胡世澤/台北報導〕台北市教育局昨天修訂「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並研訂國小日常行為表現成績評量參考指標,老師可依照7大向度的36項指標,逐項檢核學生的日常生活表現,從95學年度起,小一新生適用這項新法,至於國一新生的行為評量表,仍在研議中。

教育局表示,教育部規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小一、國一新生成績單的日常生活表現(通稱操行成績 ),不能再用優、甲等打成績,也不能作綜合性評價,只能依行為敘述事實,之後逐年實施到各年級。

教育局表示,未來學生操行成績依學生出缺情形、獎懲、日常行為表現、團體活動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內外特殊表現等行為事實紀錄,其中日常行為表現附有評量參考指標表,列出7大向度的36項指標,供老師參考。

依照日常行為表現評量參考表,7大向度包括「愛整潔」、「有禮貌」、「守秩序」、「責任心」、「公德心」、「友愛關懷」、「團隊合作」等,每學期由老師逐項檢核。

教育局表示,老師可參酌學生的智能、性向、興趣、家庭環境等因素,並依平日個別行為觀察、談話紀錄、家庭訪視紀錄及相關處室等彙集的資料檢核。

教育局表示,學生操行評量結果如須家長配合改進的,將由教師提供建議,並通知家長,若是足以影響人格發展者,未來經教師提請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通過後,再由輔導單位輔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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