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生侵權判感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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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訊】一名17歲中五男學生,在自製的網站上,上載大量流行曲及電影,供網友下載,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法官指侵權是嚴重罪行,被告雖然無商業得益,但亦要承擔責任。

港台消息,一名中五學生陳偉琦上載70多個流行曲、電影及文字檔案於網站上,供網民下載,被裁判法院裁定侵犯版權罪名成立;另外,被告在等候判刑期間,在上星期四(11日)在油塘一間超級市場偷取一份價值30元的壽司,17日被判罰款1千元。

法官判刑時指出,考慮被告年輕及沒有案底,故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

海關呼籲青少年尊重知識產權,提醒市民在網上分發侵權檔案,是嚴重罪行,最高刑罰是監禁4年;國際唱片業協會表示,正向3名上載歌曲侵權的網民展開民事索償協會,協會去年向59名上載歌曲的網民,提出民事索償,大部分人庭外和解,平均賠償兩萬多元。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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