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生侵权判感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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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9日讯】一名17岁中五男学生,在自制的网站上,上载大量流行曲及电影,供网友下载,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法官指侵权是严重罪行,被告虽然无商业得益,但亦要承担责任。

港台消息,一名中五学生陈伟琦上载70多个流行曲、电影及文字档案于网站上,供网民下载,被裁判法院裁定侵犯版权罪名成立;另外,被告在等候判刑期间,在上星期四(11日)在油塘一间超级市场偷取一份价值30元的寿司,17日被判罚款1千元。

法官判刑时指出,考虑被告年轻及没有案底,故判被告12个月感化令。

海关呼吁青少年尊重知识产权,提醒市民在网上分发侵权档案,是严重罪行,最高刑罚是监禁4年;国际唱片业协会表示,正向3名上载歌曲侵权的网民展开民事索偿协会,协会去年向59名上载歌曲的网民,提出民事索偿,大部分人庭外和解,平均赔偿两万多元。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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