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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繳裝潢費 屋主轉賣避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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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蔡姓土木包商93年間為黃姓男子裝修房屋,雙方雖簽契約,但完工後黃某竟稱契約上面不是他的簽名與印鑑,拒繳45萬元工程款,並隨即將房屋轉賣,包商氣得提起民、刑事訴訟,決定討回公道。

蔡姓包商向法官表示,93年9月間黃姓男子有房子要裝修,找他報價後雙方同意以45萬元成交,後來蔡某打印住宅裝修工程合約書,透過黃妻交給黃某,幾天後黃妻將有黃某簽名與印文的合約書交還,上面註明應於30個工作天完成,事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建商完工後向黃某請款,卻被黃某以各種理由搪塞,拖延半年後黃某又以存證信函聲稱工程與修改部分不符,拒絕付款。

蔡某此時發覺問題不對勁,準備訴訟聲請假扣押,沒想到黃某在完工後4個月,就將房子脫手賣掉,於是向新竹地檢署控告黃某詐欺。

針對此案,黃某向院檢說,合約書上簽名不是他的,希望原告自負舉證責任;檢方最後認為,無法證明黃某是否自始即有詐欺犯意,全案不起訴處分。

蔡某不滿判決,決定再控告黃某偽造文書,還向檢方聲請印鑑、簽名鑑定,並請求法務部調查局測謊,並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黃某返還不當得利的部分,兩案目前仍在偵查、審理中。

蔡姓包商再次提告後,日前黃某的態度鬆動,透過律師向包商表示願以15萬元和解,然而包商卻表示寧願那45萬元的工程款不要,也要告到底,直到黃某親口向他說「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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