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退休教師居中國停發月退俸? 教部:暫停發放

人氣: 3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九日電)平面媒體今天報導,一名退休教師赴中國大陸探親,教育部自九十三年七月起停發月退金和年節慰問金,日前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違憲而無效。教育部回應表示,停發月退俸是根據兩岸人民條例所規定,教育部只是暫時停發,而非不再給付,教師回台後,仍可於五年內申請補發。

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軍公教人員定居大陸後,不得領取月退俸,應申請改領一次退;教育部也在九十三年頒布「支領月退休給與之公立學校教職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教育部人事處強調,退休教師若長期居住大陸地區,應該申請一次退,如果未改為一次退,也沒有設籍中國或取得中國護照,教育部就會暫停發放月退俸,若五年內回到台灣,將可向教育部申請補發,教育部絕對不會剝奪教師權益。

人事處指出,這次判例只是個案,未來類似案例可能更多。至於因故停留中國,遲遲無法返台行使月退休金請求權者該如何查證? 教育部將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單位研議相關查驗機制與措施。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