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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修法 經營不善信用部可併其他農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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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四日電)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農業金融法」修正草案,明定經營不善農漁會信用部可單獨併到其他農漁會,或讓與全國農業金庫;承受經營不善信用部的農漁會或全國農業金庫,可獲租稅、相關費用等優惠。

「農業金融法」修正草案獲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農業委員會副主委李健全上午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現今農漁會信用部業務推動,其迫切性在於建立經營不善信用部處理方式的整合事宜,以增加多元合併管道,有效處理其信用部。

他說,現行對經營不善農漁會信用部的處理機制,僅限於「農會對農會」、「漁會對漁會」整併方式,實務執行有其困難度,因為農漁會合併涉及會員等相關問題。

李健全指出,這次修法讓農漁會信用部可單獨併到其他農漁會,或者由全國農業金庫加以合併,成為農業金庫的分支機構。

此外,修正草案也明定承受經營不善者信用部的農漁會,可獲租稅、相關費用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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