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9日訊】我叫歐海金, 出生在湖北農村的一個基督教家庭, 我的整個家族都是基督徒, 2005年, 30歲的我也接受了洗禮成了一名正式的基督徒, 每週都要到教堂裡做禮拜。在教堂裡我時常聽人們說起有教徒被捕的事, 但不以為然, 總覺得這些事情與自己很遙遠,因為自己只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遵紀守法的公民。
但同年秋天發生的一件事情讓我不得不考慮自己的人身安全:那天我剛走到離教堂不遠的地方,就看到有兩、三個教徒被警察從教堂裡拉出來, 然後塞進警車裡拖走了, 此後就音訊全無。 我聽一些基督徒說,我們這些在教堂做禮拜的基督徒都在國安和警察的監視中, 我們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抓幾個頭目,然後以 「非法集會」 , 「顛覆國家政權」,「洩露國家機密」等罪名判刑(他們絕不會說是因為你參加了基督教的活動才抓你的,因為國家憲法規定「信仰自由」)。
這件事情對我的刺激很大,為了避開國安和警察的監視,從那天起我再也沒有去過教堂, 而是和一些朋友在自己家裏做禮拜, 我以為這樣會比較安全, 同時又能堅守自己的信仰。想不到,像我這樣的小心謹慎, 災難還是降臨到了我的頭上, 就在2005年12月的一天晚上7點多鐘,當他與另外十多個基督徒在他家裏做禮拜時, 警察突然闖入了我家。我一見情況不妙,就悄悄的躲進了另一個房間, 然後從二樓的窗戶裡跳了出去。當跌落到地上的時候, 我感到腰部劇烈的疼痛, 但不敢多想,我告訴自己, 必須迅速離開這個事非之地,決不能落入警察手中, 如果一旦落入警察的手中,這輩子就完蛋了。忍著劇痛, 我連夜逃離家園, 在十多公里以外的一個朋友家中住了二十多天。
我想, 這樣長期躲藏也不是個事兒, 只有逃到國外去才安全, 我有一個遠房親戚在北京, 或許能幫我, 於是我來到了北京, 在北京的遠房親戚家住了個把月, 這期間, 我的親戚給我弄到了護照及去俄羅斯的簽證. 2006年3月, 我來到了俄羅斯. 在那裏, 我舉目無親, 同時, 幾個月來的流浪生活使我的腰痛症狀有增無減, 日常生活都有困難, 更別說打工掙錢. 一日, 我正步履艱難的走在路上, 碰到了一個中國人, 當這個中國人得知我的不幸遭遇後深表同情, 並告訴我, 我應該到西方國家去, 因為那裏尊重人權, 信仰自由, 福利很好, 可以到那裏去申請政治避難. 如果我能給他3000美金辛苦費, 他就可以帶我去. 我離開中國的時候, 家裏給我準備了4000 多美金帶在身上, 所以就欣然同意了.
同年4月, 也就是在我抵達俄羅斯的20多天後, 就和那個在路上認識的人一起離開了俄羅斯. 我們大部份的時間是坐車, 並不斷地換車, 有時候需要步行, 一路上不可以隨便講話, 我們吃得很簡單, 常常忍饑挨餓, 睡的地方也是極其簡陋骯髒, 更糟糕的是一旦我住到哪個地方後就不可以隨便走動, 而是被關在一個屋子裡, 這種屋子常常同時還關著很多和我一樣投奔自由的人, 我們都必須靜靜地呆在狹窄簡陋的屋子裡, 不能出聲, 直到再次出發的時刻到來. 我們就這樣一路上躲躲藏藏, 不知道經過了多少不知名的國家城市和鄉村, 他們在路上走了大約一個月, 最後終於來到了一個不知名的城市, 這時那個人交給我一本護照, 一張機票和一張紙條, 將我送上飛機, 並叮囑到: 上了飛機後就將護照撕毀扔掉, 到了出關的時候就將那張紙條遞給海關工作人員, 因為我不懂英文, 紙條上是用英文寫的關於我要求申請政治庇護的事情.
後來我被海關工作人員送到了移民局, 並在移民局領到了一張避難卡, 本來我是可以申請到生活補貼和住房的, 但由於當時家裏還有一點錢, 所以就拒絕了, 但由於我不能打工, 而且生活和住房需要錢, 同時我的腰痛病也需要治療, 而且久治不癒, 為了支付我的日常生活費用及治療費, 家裏的積蓄用光了, 房子也賣掉了, 一雙兒女, 十一歲的大兒子由母親照顧, 三歲的小女兒送給了別人, 而妻子因為同樣是當局要抓捕的基督徒而在四處躲藏.
現在我的腰痛病越來越嚴重, 並波及到雙腿也麻木疼痛, 無論是站著,坐著還是躺著都疼痛難忍, 開始吃止痛片還有一點效, 現在連椎管麻藥注射都不能止痛。 我曾經到醫院檢查, 醫生發現我的腰椎間盤突出,腰部韌帶嚴重受損,除了服用或者注射止痛藥外, 目前沒有什麼好的方法醫治。我對生活充滿了絕望.
比我更不幸的基督徒在中國還有很多, 就在我家周邊的一些村子裡就有不少至今還被關在黑牢中的基督徒, 周圍的人即使聽說了這事也不敢過問和公開談論,怕引火燒身, 因為這些人和普通犯人不一樣, 這些有信仰的良心犯通常被認定為反黨分子, 人民的公敵,所以他們在監獄的處境也是非常惡劣, 如果他們在獄中不聲明放棄信仰, 可能連被親人探視的權利都會被剝奪。
善良的人們, 希望你們能夠伸出援手! 希望你們能對那些因為信仰而遭到迫害的人們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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