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譴責中國判處維權人士郭飛雄徒刑

【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五日電)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十四日以「非法經營」罪被判刑五年,多個人權組織強烈譴責裁決不公,認為中國當局假借經濟罪名對異議人士進行政治迫害。

英國廣播公司中文網報導,紐約的人權團體「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表示,對郭飛雄的從重處罰,完全是一場以政治原因為主導的訴訟,目的在對其他維權人士產生恐懼效應。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十四日裁定,郭飛雄「非法經營」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及罰款人民幣四萬元。

法院今年七月九日開始以「非法經營罪」審理郭飛雄案。這項指控起因於郭飛雄二零零一年在遼寧參與編輯,出版了揭露瀋陽市政治醜聞為內容的「瀋陽政壇地震」一書。

郭飛雄曾向律師反映,在被羈押期間,警方曾採取各種方式折磨他,包括電擊和疲勞審訊,郭飛雄還為此進行四十天的絕食抗議,並在七月九日的開庭審理中,向法院提出控訴。

郭飛雄二零零五年九月因幫助廣州番禺區太石村的幾百名村民維權被中國當局逮捕,幾個月後獲釋。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再被廣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星期後正式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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