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3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一項最新的調查發現,本港只有兩成三的公司知道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不夠一成公司有機制去推行。七成公司表示,會推動節約用電,而做得最差的是防止歧視,七成四公司沒有相關指引。研究的學者認為,本港的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不足,需要加強宣傳教育。民政事務局則表示,現時首要工作是提升公司認知,會考慮制定約章和指引。
公民教育委員會昨日公佈香港企業公民意識(一般亦稱作「企業社會責任」)調查報告。調查結果顯示,23%的受訪公司知道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但僅有9%的公司已設有機制,以推行、監督及評估企業社會責任的活動計劃。大公司對企業社會責任有較多認識,並已推行有關的活動計劃;而認識這個概念的公司所推行的企業社會責任措施,也較不認識這個概念的公司的有關措施為佳。
逾七成贊同提供良好福利
調查還顯示,大部份受訪機構認為,向員工提供福利可提高工作效率(73%)和有助減少員工流失(77%),相當值得。另外,61%的受訪機構認為公平機會是其公司文化的一部份。
95%的受訪機構認為,保護環境是其公司文化的一部份(64%);或認為保護環境有助提升公司形象(66%),以及減少成本(69%)。另外,有4%的受訪機構既沒有訂立反歧視指引,也沒有採取有關措施。這個情況,在小公司當中更加明顯。只有小部份受訪機構訂立指引防止性別歧視(14%)、年齡歧視(14%)及殘疾歧視(13%);大約10%的受訪機構訂立指引防止種族及家庭崗位歧視;大約9%的受訪機構訂立指引防止宗教歧視。
大部份實行保障顧客政策
此外,大部份受訪機構都實行保障顧客的政策或措施,例如向顧客提供清晰準確的價格資料(86%)、售後服務(77%)和價格以外的其它資料(74%),他們也十分注重保障顧客的個人資料(80%)。
不過受訪的機構對其供應商有較低的道德要求。在受訪的機構當中,已實行政策或措施以確保供應商守法的佔31%;確保供應商採取環保措施的佔18%;確保供應商實行良好的僱傭制度的佔16%。
另外,部份受訪機構相信,使用合乎道德的手段跟對手競爭,較賺取利潤更加重要(77%);另外,他們認為使對手的公司倒閉是不對的(59%)。
三分二機構同意貢獻社會
與此同時,有三分之二的受訪機構同意為社會作出貢獻,有助建立團隊精神(69%),提高公司形象(67%),以及加強員工對公司的歸屬感(66%)。
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彭敬慈博士昨日發表這項調查的主要結果時表示,雖然調查結果顯示,公司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並不特別高,但大部份公司支持企業社會責任的原則,並認為值得推行,實在令人感到鼓舞。
公民教育委員會聯同民政事務局將於11月24日,舉辦一個名為「為你的企業增值──企業公民研討會2007」,到時會向商業機構公佈這次調查結果,希望透過嘉賓講者的分享及討論,進一步在本港推廣企業公民道德的概念。
這項調查是在2006年11月至今年4月期間進行,目的是了解現時香港公司的公司文化和價值觀、營運策略和措施,以及對企業公民的認知和看法,以便制訂在香港推廣企業公民意識的策略和方法。訪問對象是從政府統計處機構記錄庫抽出的20417家不同規模的公司,當中有10094家公司完成問卷,回應率達61%。(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