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因「非法集會」遭逮捕

【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報導)西安市一名居民,因為不滿政府對村幹部財務問題的調查結果,組織村民封堵政府大門,最近被當地檢察院以「非法集會」罪正式逮捕。這是西安市第一起針對非法集會的正式指控。

被正式逮捕的是西安市雁塔區某村村委會副主任房亞萍。《中國檢察日報》日前報導說,房亞萍因為對前任村委會主任財務處理有意見,不同意村委會興建副食品市場的決定,組成了村清帳小組,向政府反應情況。

但經過上級調查,未發現前任村委有任何貪瀆行為,房亞萍不服,召集村民封堵政府機關大門,並且拒不服從公安機關要求他們解散的命令。今年7月。房亞萍被雁塔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集會的罪名,正式逮捕。

報導說,這是西安市第一例法院受理的「非法集會」案件。西安市居民,原陝西電視台記者馬曉明對此認為,以非法集會名義制裁維權群眾,只是當局找到的一個新藉口而已—

馬曉明:「這些抗議的活動實在是太多太多了。因為這個判刑的、判勞教的、抓起來拘留的情況非常多。所以,定什麼妨礙公務、擾亂公共秩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集會等,什麼樣的罪名他都可以給安上去。」

馬曉明表示,由於中國法制不健全,沒有新聞自由,因此一般群眾遇到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只能向政府告狀。因此在西安,群眾聚集堵塞政府機關的情況非常普遍—

馬曉明:「首先,我覺得根本就不是集會。集會是上訪的一種形式。有的問題很長時間多次上訪沒有解決。老百姓當時上去就把政府的門堵了,這樣的事情我不知道見過幾百次,親眼所見。多則近萬人,少則幾十人。他拿集會這樣的定義本身就很可笑。」

四川的六四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則表示,在中國,政府對付維權群眾通常的手法是黑箱暗中操作,以勞教和秘密長期關押的方式來打壓維權者,西安檢察機關的作法非常罕見—

黃琦:「各個地方發生這樣的事件,大部分都不會用這個罪名來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或者抓捕。但是陝西方面可能有點孤陋寡聞。以這個罪名來抓捕當事人的話,把中國大陸當局不允許集會的這件事就披露出來了。」

按照中國的法律,所有公眾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都必須事先向公安局申請,並必須獲得批准。不過黃琦表示,由於公安局從來不批准抗議性質的集會和遊行,所以相關法律形同虛設。

黃琦也認為,對於維權人士來說,受到法律起訴比被公安部門勞教和秘密關押可能稍好一些,因為法庭還有審理程序—

黃琦:「西安當局用法律來對付維權者這種情況很罕見。至少他們相信自己是底氣十足的,不像其他地方相對說來是遮遮掩掩地來打擊維權者。其實用法律的方法來對判決者,是提供了一個通過法律程序討還公道的這樣一個機會,而且在執法過程中如有弊端也就一目瞭然。」

不過,馬曉明對這種看法不以為然,他認為中國公檢法都受中共政法委的領導,政法委書記通常是公安局局長,因此當局選擇什麼方式對付普通老百姓,本質上都沒有區別。(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郭飛雄案一審宣判 律師堅持郭飛雄無罪
人權團體譴責中國判處維權人士郭飛雄徒刑
楊春林仍被關押 親人盼聖火傳入大陸
強烈譴責政治審判維權人士郭飛雄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