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宇維編譯)全美汽車製造業對加州政府制訂的廢氣標準提出抗告一案,美國聯邦法官石井(Anthony Ishii)於12日駁回汽車製造業的告訴,並表示為減少排放溫室氣體,加州政府可以制訂比聯邦政府更嚴格的汽車廢氣排放標準。
根據加州州法,車輛的二氧化碳及溫室氣體新標準,由州府所屬的空氣資源委員會於2004年制訂-自2009年起,新生產的汽車及輕型卡車,皆需符合該項標準;2016年起生產的車款,燃油效益需增長30%。
2004年,汽車製造業、經銷商、貿易商聯手,對加州政府的新標準提出抗告,理由在於,聯邦法高於州法,應以聯邦政府制訂的燃油標準為主;加州政府的舉動,干預了聯邦政府的外交政策。
法官石井引用九月間佛蒙特州聯邦法官的判例,作成了判決。石井在判決書中指出,限制空氣污染的目的,在於維護公眾健康,制訂燃油標準,則是為了節省能源。他表示,儘管加州政府的規定與聯邦政府的標準有重疊之處,但並未互相抵觸。
加州政府雖獲得勝訴,卻不代表新標準已經生效,加州還需獲得聯邦環保署的同意,新規定才能付諸實行。
然而,環保署自2005年接獲加州政府的申請後,一直遲遲未批。環保署曾表示,將於今年年底做出決定。
代表加州政府的州檢察長布朗表示,全美已有16州已採用、或正考慮採用與加州類似的廢氣排放標準。他認為,此項判決,已使布什政府成為加州採用新標準的最後障礙。
在獲悉判決後,原告代表、汽車製造商聯盟主席麥柯迪表示,將考慮提出上訴。麥柯迪認為,汽車製造商需要一個全國一致的燃油政策,少數幾州制訂的政策不具代表性。
聯邦眾議員麥諾尼(Jerry McNerney)對此判決表示歡迎。他表示,加州的新廢氣標準,將對限制排放溫室氣體,起到帶頭的作用。◇(http://www.dajiyuan.com)
廢氣標準案 車商抗告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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