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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違背申奧承諾 台陸委會指證歷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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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楊加台北報導)台灣行政院陸委會14日指出,中共為爭取舉辦2008年奧運,在2001年申奧時曾作出包括改善人權、新聞自由及環境保護等多項國際承諾,但是事實證明,申奧成功6年半以來的中國人權紀錄,不但沒有任何改善跡象,甚至可以說是嚴重倒退。其中包括,北京150萬民眾因奧運工程被迫遷移;強制拆除「上訪村」並驅離訪民;禁止11類「黑名單」參加奧運會等等。

中共言行不一由中共官員的「承諾」中,顯而易見。北京奧組會主委、時任北京市長的劉淇在莫斯科向國際奧會全體委員,保證「北京如果獲准主辦奧運,將有助於經濟與社會的進步,同時也將促進人權的進一步發展」;北京申奧委秘書長王偉除承諾將加快改善人權狀況,也表示「我們將給予來華記者充分的新聞自由,可以在比賽前及比賽期間,到北京及其他城市,報導任何希望採訪的任何事,而且還將容許示威」。

陸委會重申,中國人權狀況與奧運精神完全相悖,中共當局用盡心思、全力籌辦2008年北京奧運,希望藉由舉辦奧運的機會,推進中國大陸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並塑造其崛起大國的新形象。但在大張旗鼓籌辦奧運的背後,中國人權狀況卻與奧運會所欲彰顯的人道、自由、平等、和諧等崇高理念相悖,恰好形成強烈的對比,顯得十分諷刺。

北京150萬民眾因奧運工程被迫遷移

今年8月,總部設在日內瓦的人權組織「全球居住權與反迫遷中心」發表報告指出,北京政府為迎接奧運而進行大規模城市改造,市民經常在未獲告知或補償甚少的情況下被迫搬遷,2007年4月因為奧運工程遷移的北京居民至少有125萬,房屋被強行拆除者不計其數,估計奧運前至少還有25萬人將面臨遷移。報告也指出,每年約有3萬3千人因受奧運工程影響而失去居所,生活變為貧困;因不滿政府強行拆遷而維權者,則多遭受中共當局的打壓、迫害,甚至監禁。

陸委會表示,然而對於外界的批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不僅以「毫無事實根據」予以反駁,甚至辯稱「北京奧運會場拆遷涉及的居民均獲妥善安置,沒有一戶被迫遷出北京」。

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分析指出,因奧運工程被遷移的事例,每個主辦國都曾發生,但以北京侵犯人權事例最多、也最嚴重,其根本原因是中共政府不受制約、亦不受監督。


「高效率」的拆遷工作,連夜趕工進行。(Getty Images)

北京當局強制拆除「上訪村」並驅離訪民

位於北京豐台區的「上訪村」,由於聚集大批來自各地因徵地、拆遷及土地等糾紛而到北京的訪民,一向被中共當局視為不和諧、不穩定因素。由於「上訪村」因陋就簡,訪民衣衫襤褸,與「新北京,新奧運」形成強烈反差,自然成為北京市強力整頓的目標。

今年8月北京當局再次對「上訪村」展開大清查,除勒令所有上訪者搬遷,並規定收留上訪者的旅店將被罰款2萬元人民幣,更透過媒體配合報導許多上訪者被帶回原籍後遭判刑或勞動教養的消息,警告意味明顯。9月下旬「上訪村」在逾百名北京警察、城管部門人員的強制下被拆除,大批公安並持續在「上訪村」附近驅趕尚未離開或新來的訪民。


北京上訪村成為歷史(大紀元)


上訪村的訪民(大紀元)

中共政權大肆以「國安罪」入人於罪

今年11月間,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總部設在美國舊金山的「對話基金會」,引述中國官方文件「2007年中國法律年鑒」指出,中國在2006年共有604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有561案已經進入訴訟程序。而這些案例當中,僅有少數被中國政府或國際人權組織所公開揭露,有超過90%的被告不為外界所知。

據「對話基金會」執行主任康原指出,中國法律年鑒公布的數字,是中國司法系統處理政治犯罪方面僅有的官方數字,從統計數字來看,2006年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被警方拘捕的人數,比2005年增加了1倍多。相關發展顯示,中國當局大肆以「國安罪」入人於罪,其目的在透過鎮壓社會迅速轉型中出現的不同意見,以確保2008年北京奧運會不受到干擾。

中共禁止11類「黑名單」參加奧運會

今年11月,基督教組織「對華援助協會」公布一份中國公安部於4月份下發的「關於嚴格開展奧運會及測試賽申請人員背景審查的通知」秘密文件。該文件除要求對所有參與奧運會的人員進行嚴格審查,如奧委會成員、運動員、媒體、贊助商等等,並明確列出禁止參加奧運會的11類43種人。中共所謂的這11類「黑名單」包括敵對分子、法輪功等組織人員、宗教極端及宗教滲透人員、民族分裂分子、危害奧運會的傳媒人員、對奧運會有現實危害的非法組織、危險分子、司法機關偵查中的人、被管制及緩刑等刑事犯罪分子、暴力恐怖分子、非法組織成員等。

陸委會強烈批評,每四年一度的奧運會是眾所矚目的國際體育盛事,是不分種族、信仰、國籍均能參加的盛會。在當前國際恐怖主義方興未艾情勢下,加強奧運會保安工作自是理所當然,但中國法制尚未完備,對於所謂敵對、反對、危險、暴力、非法、分裂、危害等罪名經常是任意羅織,不僅嚴重侵害基本人權,亦明顯違背奧運憲章「保障人類尊嚴」、「尊重普世道德根本」的核心原則,特別是其對宗教人士的限制。

中共所謂尊重新聞自由的宣示是假象

中共迫於國際壓力,於2007年1月開始實施「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規定外國駐華記者在北京奧運期間可在中國境內自由採訪,且範圍不僅僅限於對奧運會,也包括政治、技術、文化和經濟等領域的報導活動。

然而北京駐華外國記者協會8月1日公布的一項調查報告卻顯示,在受訪的163位駐華記者當中,95%認為中國的報導環境沒有達到國際普遍接受的標準;67%認為中國政府沒有履行給予外國記者更多報導自由的承諾。40%的外國記者反饋表示,從2007年1月以來在報導過程中受到中國政府的某種干預和限制,包括跟蹤監視、恐嚇騷擾、非法拘禁、對記者本人及消息來源的暴力侵犯等。

部分外國駐華記者亦認為,在公共場所採訪諸如抗議等敏感事件時還是會遭官方禁止,在深入報導少數民族等敏感問題時,還是會遇到很多來自行政部門的阻礙。

陸委會認為,中共針對境外媒體訂定奧運期間採訪辦法,表面上看似遵守申辦奧運的承諾,但也是任何擁有新聞自由的國家不必做的事,且從上述調查結果、西藏和新疆等地區仍列為限制旅遊區,及限制記者採訪、阻止採訪宗教與社會案件、打壓新聞自由事件頻傳等情況來看,即可知中國根本無意尊重新聞自由,其所謂「充分的新聞自由」的宣示只是假象,而其所推出的「規定」也只是為緩和批評的權宜措施。

來自國際組織的批評不斷

近來中共層出不窮違反人權的紀錄,明顯戳破當年中共申奧時對國際所作承諾,已引發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例如:2007年1月,「人權觀察」公布「2006年世界人權報告」指出,中國自胡溫主政後,人權和新聞自由均呈現倒退現象。2007年3月,美國國務院公布「2006年人權報告」指出,中國大陸「部分領域的人權狀況逐漸惡化」。

2007年6月,「無疆界記者組織」、「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聯盟」、「廢除酷刑基督行動組織」、「國際人權協會」、「中國團結聯盟」、「人權行動組織」、「支持西藏人民委員會」、「團結對抗死刑組織」等9個國際人權組織,在巴黎共同發起對北京提出8點要求的運動,希望能改善中國人權狀況。

8月6日,記者無國界在北京奧運組委會的總部對面舉行記者會,要求釋放近百名中國記者和網上異議人士,並為此進行示威抗議。8月7日,包括鮑彤、劉曉波、陳子明等在內的42名中國知識分子,向胡錦濤、溫家寶發出公開信,要求落實申奧承諾,推進中國人權的改善,期盼在「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的同時,也能擁有「同樣的人權」。

8月初,魏京生、王丹等民運人士也致函國際奧委會主席羅格,籲請關注中國人權狀況;「保護記者協會」也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指責中國政府沒有信守承諾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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