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中紀委荒唐的承諾

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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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5日訊】【新世紀特稿2007年2月14日】2月13日,內地媒體大都以頭條的位置報導了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乾以勝詳細披露賴昌星案,並援引他的話說,「關於死刑的問題,我國刑法有明確的規定,死刑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立即執行,一種是緩期執行。我國已承諾不判處賴昌星死刑,就包括不判處他立即執行和緩期執行,這個法律規定是非常明確的。」

可以說,這是一個荒唐的承諾,荒唐在於承諾人角色的錯位。

其一,當年在位的朱鎔基總理,也說過類似的話,也承諾過賴昌星如果能引渡回國,可以不判處死刑。此言一出,境外輿論大嘩,認為賴昌
星該當何罪,這是經由法律審判後,再依據中國刑法量刑得出的結果,可是從一個政府總理嘴裏說出這樣的話,到底是法大還是權大,是人
治還是法制?如此一來,司法還有什麼它具有嚴肅性和公正性?

其二,同樣的話語現在又從一個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口中說出來了。話不管說得對不對,最起碼是說話人的角色錯位了。起源於1927年
的中共紀委,雖然不同時期名稱不同,職責範圍有所變化,但它是黨的紀檢監察機構,與普通百姓無關。賴昌星是黨員嗎?不是!是政府高
官嗎?也不是!他只是一個在逃的走私犯罪分子,他的罪有多大?該判何刑?應該由司法部門來定性?何勞一個中紀委副書記來越庖代俎呢?

說透了,這不僅僅是角色的錯位而已,而是黨管一切管慣了,干涉法律干涉慣了的一種現象。有時候,這種角色的錯位不僅發生在自己身上
,連別人的角色也搞不清楚。比如前些年,美國一有議員在兩院提出反華議案,國內就會激烈反應,甚至向美國政府提出強烈抗議。其實,
在美國,政府與兩院是兩碼子事,政府不但對議員的行為束手無策,對外政策還往往要受兩院的約束呢。這樣的抗議,讓美國政府也哭笑不
得。

乾以勝還自鳴得意地宣佈:「中國是一個負責任、講信譽的大國,說話從來是算數的。查處賴昌星走私集團案件當中的事例即可證明。」既
然負責任、講信譽、說話算數,就要講依法治國、依法辦事。如這個承諾那樣,該由誰出面承諾誰承諾,該由誰出來講話誰講話,不要弄得
老百姓也哭笑不得。不然的話,在明眼人看來,中國的天下依舊是半個世紀前儲安平所說的「黨天下」,而不是現代文明所需要的「法天下」。

轉自《新世紀新聞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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