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黃聖依和解 官司後謎團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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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黛娜新聞綜述)起伏跌宕一年半的周星馳與黃聖依違約案在2月6日獲得庭外和解。本已塵埃落定的官司,近日卻因黃聖依緋聞男友兼經紀人楊子不滿星輝公司「提前」於2月12日晚上將聯合聲明曝光給媒體而再次引起小小的波瀾。
  
周星馳與黃聖依這對師徒反目成仇的違約官司,堪稱近兩年最具「娛樂」效果的勞資糾紛了。2005年8月7日,黃聖依因單方面宣佈與周星馳所屬的星輝公司解約,稱不滿星輝逼迫接戲。同年10月21日,星輝控告黃聖依違反合約並要求賠償。2007年2月6日雙方戲劇性的以庭外達成秘密和解協議落幕,並寫下一封聯合聲明約定同時發表。
  
不過此案雖然依和解告終,但是背後留下許多疑問,其中包括秘密和解協議內容到底是甚麼,還有法庭的判決到底對誰有利,誰先求和,代表黃聖依的龐大律師團背景如何等。儘管媒體對其中緣由略有披露,不過官司兩方都曾表示媒體在報導上有誤差。而這所有疑問牽涉的是一個更大的謎團:到底是什麽原因促使這對曾經關係良好的師徒驟然「兵戎」相見?


(視頻:周星馳在唐伯虎點秋香片段)


(視頻:周星馳在中國版007片段)

提前曝光聲明引來風波
  
據報導,星輝的發言人田啟文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聲明是跟黃聖依現任經紀人楊子經過一番商議後撰寫的,「我們用了兩三日時間談妥聯合聲明怎樣寫,然後將一封和解協定書交給雙方律師,再交去法院提出撤銷訴訟,和解協定內容雙方商定不能夠公開,聯合聲明需雙方同意後公開。」
  
2月12日星輝單方面曝光聯合聲明前,田啟文曾發短訊給楊子表明打算發聲明稿,讓他也一起發吧!不過讓楊子不滿的是,「我們之前說好一起發聲明,結果田啟文半夜一點給我發短信說他們打算髮聲明稿,讓我也發。那麼晚我上哪找人?」
  
楊子因此揚言將在14日情人節當天召開記者招待會公開法院判決書,但最後卻臨時取消記者會,楊子向媒體表示,「因為收到田啟文的短訊,叫我不要理會一些傳聞,以免影響日後合作,我接受他的解釋。」
  
不過對於一向與媒體關係良好,身價上億的中國巨力集團副總裁楊子,在半夜一點找不到媒體發獨家聲明稿,這對時下為追求獨家而無所不用其極的媒體界來說,「有獨家卻找不到人發稿」,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隨著楊子的出現,再加上師徒對抗公堂,剛出道的黃聖依含情脈脈望著星爺的樣子將成絕響。圖為2004年12月12 日《功夫》在廣州宣傳。(Getty Images)

法庭駁回星輝指控?

楊子向媒體透露,法庭裁定的結果是駁回星輝對黃聖依違約的指控,不過根據媒體報導,法庭的駁回星輝指控的這個裁定發生在2月6日,就是在雙方洽談和解之後。分析人士表示,因為已經達成和解,法院把原來的訴訟駁回其實對整件官司來說已無實質意義了,一切以和解內容為依據。
 
法院的裁定應是在原定的1月26日庭審時做出,但是當時的結果沒有任何媒體披露,這次庭審的結果對公眾來說仍是謎。
  
另據媒體報導,至於保密協議的內容,也只有楊子和田啟文兩個人瞭解,無論星輝還是黃聖依都不得透露任何和解協議的內容,否則雙方都將負起法律責任。因此這其中所記錄的信息也只有當時雙方知曉了。


(視頻:功夫片段)

誰主動求和?

在和解達成之前,就有媒體傳出黃聖依主動向星輝公求和的消息,隨後又有媒體報導稱黃聖依賠星輝公司600萬換得自由。
  
星輝發言人田啟文在出國渡假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針對和解的事語氣輕鬆愉快的表示,對於和解的內容很能接受,他認為,「能解決的事為何不接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解決最好。」不過對於是否黃聖依主動求和,田啟文沒有正面回應,只說:「反正她有這個誠意就好了!」
  
至於外傳黃聖依是以600萬的賠償換取自由,他否定了這種說法,而其他細節部份則以有簽署保密協議為由,不便透露和解內容,但是對於與未來與黃聖依再次合作的機會則抱樂觀的態度。
  
而一些媒體則報導,楊子稱星輝公司主動求和。大陸媒體還報導了一位名叫蘇雷洋的和解中間人透露,是星輝公司看到官司不利,主動找到他希望和楊子方面溝通和解。
  
有了1月10日香港法院再審周星馳與黃聖依違約官司時,大陸媒體在判決未定就在9日晚上一面倒的「未審先判」高調報導「黃聖依勝訴」消息的先例,當時,田啟文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9日就接到大陸記者不停的電話詢問,說他們已經收到消息,你們已經輸官司了。我們當時覺得莫名其妙,庭都還沒開怎麼會有結果呢?」所以此次楊子所言求和的報導是否有同樣的媒體操作效果尚需進一步查證。因為星輝發言人田啟文在國外渡假,目前無法從星輝方面核實。


(視頻:功夫片段)

官司的戲劇性變化不同尋常
  
和1月9日大陸媒體對10日的官司提前高調報導「黃聖依勝訴」消息不同,此次楊子以勝利者的姿態對外說星輝主動求和,且是在法院駁回星輝公司對黃聖依的所有指控後選擇和解的。而在此情況下,急切報導黃聖依勝訴的大陸媒體又變得低調,也令人費解並懷疑有難言之隱。
  
黃聖依以《功夫》出道,據稱開始時和周星馳關係很好,但之後很快鬧翻,令人不解。當時所有人都以為,黃聖依得罪星爺,注定要以悲慘結局收場。沒想到,黃聖依卻能安然無恙,還在單方面違約的情況下公然與星爺對抗公堂,案情由當初對黃聖依不利,先是她說不懂英文,又沒錢打官司,一再要求延期。
  
2007年1月10日再審時,卻突然出現一個龐大的律師團,法官判定當初黃聖依要求延期的理由已經不成立,並要求黃聖依提交自其單方面公開宣佈解約以來,所有私下合約的收入清單。法官決定將此案押後至1月26日再審。此時,情況似對黃聖依較為不利。
  
到了2月6日案情卻直轉即下,雙方低調和解,這實在不得不叫人好奇,黃聖依幕後有甚麼神秘勢力,能使她與周星馳對抗公堂,讓亞洲最具票房號召力人物之一的星爺都無可奈何?而在官司纏身的同時,黃聖依還能高調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簽約新東家的發佈會,列席的還都是中共媒體高層,原央視台長楊偉光、廣電總局電視劇司司長李京盛、重大歷史題材審查小組副組長李准、仲呈祥都參加了發布會。


(視頻:功夫片段)

禍起《功夫》?

其實仔細揣摩《功夫》中所要表現的內涵,其實就不難猜到一二了。眼尖的觀眾可能覺得劇中的劇情與標記有著似曾相似的的感覺。片中的斧頭幫揮舞斧頭耀武揚威,那個黑幫的斧頭標記還像極共產黨的鐮刀/斧頭標記。而片中最大的反角「火雲邪神」,從裝束,舉止,神態,甚至連戴的眼鏡形狀居然都和某位卸任的國家主席相似程度高達90%,據坊間流傳此位主席是癩蛤蟆轉世,劇中的火雲邪神也恰恰扮演蛤蟆精。
  
影片的結局,當然是邪不勝正,蛤蟆功高手最後被佛家如來神掌所制服。劇中周星馳將火雲邪神以仁德制服後,將其毒針善解成為一朵佛家的蓮花向天上飄去。也許就是這樣完美的結局惹來中共高層的惱怒。
  
但是據知情人士透露,其實惹惱中共高層的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2005年4月11日,周星馳到北美宣傳功夫時,接受中共極力打壓以人權自由的普世價值為理念的新唐人電視台的專訪,這也使中共當局相當不快。

尤其最近新唐人在全世界陸續展開的全球華人新年晚會,所展現純善、純美的純正藝術境界與幾乎場場爆滿的人氣指數,已儼然成為今年國際演藝界最被熱烈討論的頭號新聞。晚會更將中共極力掩蓋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以高水準的舞蹈方式展現在西方主流社會面前,事實勝於雄辯,一切中共對於法輪功的污衊,也因這麼純善、純美的表演內涵,不攻自破。

為此,中共已經發動所有外交手段威脅當地相關政府單位,以及恐嚇贊助新唐人晚會的商家,韓國政府更因為中共的外交壓力,不得不放棄民主國家該有的風範,取消韓國新唐人晚會的舉辦場地租用。

近日,曾擔任香港大紀元電腦技術支持的原澳門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王漣博士,更在澳洲揭露他去年9月遭中共特務綁架,威脅他得儘速搞垮香港大紀元其中一項重要的理由,是針對新唐人晚會來的。他說,大紀元一直刊登有關新唐人晚會的報導和廣告,搞垮大紀元,會極大的削弱新唐人晚會的影響。可見新唐人的存在,對中共來說如鯁在喉不除不快。
  
如果說1月9日大陸媒體的「未審先判」的高調報導,是企圖藉打擊周星馳來個殺雞儆猴、製造媒體及娛樂界對新唐人的寒蟬效應的試金石,那2月6日雙方的低調和解只不過是這個企圖的結果而已。

雖說娛樂圈有句名言,「演藝圈沒有永遠的敵人與朋友」,能化干戈為玉帛本是件美事。但是如果妥協的背後得放棄理想與原則,未來要付出的代價可能超乎想像。

據最近一項針對香港新聞工作者所做的調查發現,有將近6成的受訪新聞工作者認為,新聞自由的情況較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前的情況出現倒退,業界的自我審查情況也較10年前嚴重,主要表現在淡化有關中共當局的負面消息、北京認為敏感的消息以及有關媒體老闆或其相關利益的負面消息。
  
雖然這件低調私下和解的官司雙方都表示是在心甘情願、各退一步的情況下進行的,但是由整件官司發展及媒體操作上,不難窺出有中共操弄的影子,這樣的情景實在不得不令人憂心中共那隻黑手是否已悄然伸入香港司法體系了?這或許是這場官司背後的又一大謎團了。


(視頻:功夫片段)

不知星爺當時是說啥,黃聖依笑得開心,現在雙方官司以私下和解了,也許師徒有機會再合照。圖為 2004年12月12 日《功夫》在廣州宣傳。(Getty Images)


  
附:[聯合聲明全文]
  
黃聖依小姐和星輝公司經過友好協商,現已達成和解協定,並就之前有關媒體對雙方之間爭議的不實報導作出澄清:
  
1、關於雙方訴訟程式
  
雙方經友好協商,已經就雙方之間爭議達成和解協定。此後,雙方將根據和解協定安排分別向香港和上海的法庭提出申請,撤銷兩地的全部訴訟程式。
  
2、非法禁錮的不實報導
  
黃聖依小姐現特澄清及確認她從未被星輝公司非法禁錮,黃聖依小姐和星輝公司簽署的所有合約均為自願行為。
  
3、就星輝公司雪藏黃聖依小姐的不實報導
  
星輝公司在此澄清,從未有過任何雪藏黃聖依小姐的意願,也未向媒體發表過意圖雪藏或抹黑黃聖依小姐的聲明,更未向媒體發表黃聖依小姐忘恩負義、背信棄義的類似指控。
  
4、和解後的合約處理
  
雙方在此確認,本和解聲明發表後,雙方將根據和解安排解除黃聖依小姐和星輝公司所簽署的全部合約。此後,黃聖依小姐將不再作為星輝公司旗下的藝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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