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黄圣依和解 官司后谜团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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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黛娜新闻综述)起伏跌宕一年半的周星驰与黄圣依违约案在2月6日获得庭外和解。本已尘埃落定的官司,近日却因黄圣依绯闻男友兼经纪人杨子不满星辉公司“提前”于2月12日晚上将联合声明曝光给媒体而再次引起小小的波澜。
  
周星驰与黄圣依这对师徒反目成仇的违约官司,堪称近两年最具“娱乐”效果的劳资纠纷了。2005年8月7日,黄圣依因单方面宣布与周星驰所属的星辉公司解约,称不满星辉逼迫接戏。同年10月21日,星辉控告黄圣依违反合约并要求赔偿。2007年2月6日双方戏剧性的以庭外达成秘密和解协议落幕,并写下一封联合声明约定同时发表。
  
不过此案虽然依和解告终,但是背后留下许多疑问,其中包括秘密和解协议内容到底是什么,还有法庭的判决到底对谁有利,谁先求和,代表黄圣依的庞大律师团背景如何等。尽管媒体对其中缘由略有披露,不过官司两方都曾表示媒体在报导上有误差。而这所有疑问牵涉的是一个更大的谜团: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这对曾经关系良好的师徒骤然“兵戎”相见?


(视频:周星驰在唐伯虎点秋香片段)


(视频:周星驰在中国版007片段)

提前曝光声明引来风波
  
据报导,星辉的发言人田启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声明是跟黄圣依现任经纪人杨子经过一番商议后撰写的,“我们用了两三日时间谈妥联合声明怎样写,然后将一封和解协定书交给双方律师,再交去法院提出撤销诉讼,和解协定内容双方商定不能够公开,联合声明需双方同意后公开。”
  
2月12日星辉单方面曝光联合声明前,田启文曾发短讯给杨子表明打算发声明稿,让他也一起发吧!不过让杨子不满的是,“我们之前说好一起发声明,结果田启文半夜一点给我发短信说他们打算发声明稿,让我也发。那么晚我上哪找人?”
  
杨子因此扬言将在14日情人节当天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开法院判决书,但最后却临时取消记者会,杨子向媒体表示,“因为收到田启文的短讯,叫我不要理会一些传闻,以免影响日后合作,我接受他的解释。”
  
不过对于一向与媒体关系良好,身价上亿的中国巨力集团副总裁杨子,在半夜一点找不到媒体发独家声明稿,这对时下为追求独家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媒体界来说,“有独家却找不到人发稿”,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随着杨子的出现,再加上师徒对抗公堂,刚出道的黄圣依含情脉脉望着星爷的样子将成绝响。图为2004年12月12 日《功夫》在广州宣传。(Getty Images)

法庭驳回星辉指控?

杨子向媒体透露,法庭裁定的结果是驳回星辉对黄圣依违约的指控,不过根据媒体报导,法庭的驳回星辉指控的这个裁定发生在2月6日,就是在双方洽谈和解之后。分析人士表示,因为已经达成和解,法院把原来的诉讼驳回其实对整件官司来说已无实质意义了,一切以和解内容为依据。
 
法院的裁定应是在原定的1月26日庭审时做出,但是当时的结果没有任何媒体披露,这次庭审的结果对公众来说仍是谜。
  
另据媒体报导,至于保密协议的内容,也只有杨子和田启文两个人了解,无论星辉还是黄圣依都不得透露任何和解协议的内容,否则双方都将负起法律责任。因此这其中所记录的信息也只有当时双方知晓了。


(视频:功夫片段)

谁主动求和?

在和解达成之前,就有媒体传出黄圣依主动向星辉公求和的消息,随后又有媒体报导称黄圣依赔星辉公司600万换得自由。
  
星辉发言人田启文在出国渡假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针对和解的事语气轻松愉快的表示,对于和解的内容很能接受,他认为,“能解决的事为何不接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解决最好。”不过对于是否黄圣依主动求和,田启文没有正面回应,只说:“反正她有这个诚意就好了!”
  
至于外传黄圣依是以600万的赔偿换取自由,他否定了这种说法,而其他细节部分则以有签署保密协议为由,不便透露和解内容,但是对于与未来与黄圣依再次合作的机会则抱乐观的态度。
  
而一些媒体则报导,杨子称星辉公司主动求和。大陆媒体还报导了一位名叫苏雷洋的和解中间人透露,是星辉公司看到官司不利,主动找到他希望和杨子方面沟通和解。
  
有了1月10日香港法院再审周星驰与黄圣依违约官司时,大陆媒体在判决未定就在9日晚上一面倒的“未审先判”高调报导“黄圣依胜诉”消息的先例,当时,田启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9日就接到大陆记者不停的电话询问,说他们已经收到消息,你们已经输官司了。我们当时觉得莫名其妙,庭都还没开怎么会有结果呢?”所以此次杨子所言求和的报导是否有同样的媒体操作效果尚需进一步查证。因为星辉发言人田启文在国外渡假,目前无法从星辉方面核实。


(视频:功夫片段)

官司的戏剧性变化不同寻常
  
和1月9日大陆媒体对10日的官司提前高调报导“黄圣依胜诉”消息不同,此次杨子以胜利者的姿态对外说星辉主动求和,且是在法院驳回星辉公司对黄圣依的所有指控后选择和解的。而在此情况下,急切报导黄圣依胜诉的大陆媒体又变得低调,也令人费解并怀疑有难言之隐。
  
黄圣依以《功夫》出道,据称开始时和周星驰关系很好,但之后很快闹翻,令人不解。当时所有人都以为,黄圣依得罪星爷,注定要以悲惨结局收场。没想到,黄圣依却能安然无恙,还在单方面违约的情况下公然与星爷对抗公堂,案情由当初对黄圣依不利,先是她说不懂英文,又没钱打官司,一再要求延期。
  
2007年1月10日再审时,却突然出现一个庞大的律师团,法官判定当初黄圣依要求延期的理由已经不成立,并要求黄圣依提交自其单方面公开宣布解约以来,所有私下合约的收入清单。法官决定将此案押后至1月26日再审。此时,情况似对黄圣依较为不利。
  
到了2月6日案情却直转即下,双方低调和解,这实在不得不叫人好奇,黄圣依幕后有什么神秘势力,能使她与周星驰对抗公堂,让亚洲最具票房号召力人物之一的星爷都无可奈何?而在官司缠身的同时,黄圣依还能高调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签约新东家的发布会,列席的还都是中共媒体高层,原央视台长杨伟光、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重大历史题材审查小组副组长李准、仲呈祥都参加了发布会。


(视频:功夫片段)

祸起《功夫》?

其实仔细揣摩《功夫》中所要表现的内涵,其实就不难猜到一二了。眼尖的观众可能觉得剧中的剧情与标记有着似曾相似的的感觉。片中的斧头帮挥舞斧头耀武扬威,那个黑帮的斧头标记还像极共产党的镰刀/斧头标记。而片中最大的反角“火云邪神”,从装束,举止,神态,甚至连戴的眼镜形状居然都和某位卸任的国家主席相似程度高达90%,据坊间流传此位主席是癞蛤蟆转世,剧中的火云邪神也恰恰扮演蛤蟆精。
  
影片的结局,当然是邪不胜正,蛤蟆功高手最后被佛家如来神掌所制服。剧中周星驰将火云邪神以仁德制服后,将其毒针善解成为一朵佛家的莲花向天上飘去。也许就是这样完美的结局惹来中共高层的恼怒。
  
但是据知情人士透露,其实惹恼中共高层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2005年4月11日,周星驰到北美宣传功夫时,接受中共极力打压以人权自由的普世价值为理念的新唐人电视台的专访,这也使中共当局相当不快。

尤其最近新唐人在全世界陆续展开的全球华人新年晚会,所展现纯善、纯美的纯正艺术境界与几乎场场爆满的人气指数,已俨然成为今年国际演艺界最被热烈讨论的头号新闻。晚会更将中共极力掩盖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以高水准的舞蹈方式展现在西方主流社会面前,事实胜于雄辩,一切中共对于法轮功的污蔑,也因这么纯善、纯美的表演内涵,不攻自破。

为此,中共已经发动所有外交手段威胁当地相关政府单位,以及恐吓赞助新唐人晚会的商家,韩国政府更因为中共的外交压力,不得不放弃民主国家该有的风范,取消韩国新唐人晚会的举办场地租用。

近日,曾担任香港大纪元电脑技术支持的原澳门科技大学助理教授王涟博士,更在澳洲揭露他去年9月遭中共特务绑架,威胁他得尽速搞垮香港大纪元其中一项重要的理由,是针对新唐人晚会来的。他说,大纪元一直刊登有关新唐人晚会的报导和广告,搞垮大纪元,会极大的削弱新唐人晚会的影响。可见新唐人的存在,对中共来说如鲠在喉不除不快。
  
如果说1月9日大陆媒体的“未审先判”的高调报导,是企图藉打击周星驰来个杀鸡儆猴、制造媒体及娱乐界对新唐人的寒蝉效应的试金石,那2月6日双方的低调和解只不过是这个企图的结果而已。

虽说娱乐圈有句名言,“演艺圈没有永远的敌人与朋友”,能化干戈为玉帛本是件美事。但是如果妥协的背后得放弃理想与原则,未来要付出的代价可能超乎想像。

据最近一项针对香港新闻工作者所做的调查发现,有将近6成的受访新闻工作者认为,新闻自由的情况较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前的情况出现倒退,业界的自我审查情况也较10年前严重,主要表现在淡化有关中共当局的负面消息、北京认为敏感的消息以及有关媒体老板或其相关利益的负面消息。
  
虽然这件低调私下和解的官司双方都表示是在心甘情愿、各退一步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是由整件官司发展及媒体操作上,不难窥出有中共操弄的影子,这样的情景实在不得不令人忧心中共那只黑手是否已悄然伸入香港司法体系了?这或许是这场官司背后的又一大谜团了。


(视频:功夫片段)

不知星爷当时是说啥,黄圣依笑得开心,现在双方官司以私下和解了,也许师徒有机会再合照。图为 2004年12月12 日《功夫》在广州宣传。(Getty Images)


  
附:[联合声明全文]
  
黄圣依小姐和星辉公司经过友好协商,现已达成和解协定,并就之前有关媒体对双方之间争议的不实报导作出澄清:
  
1、关于双方诉讼程式
  
双方经友好协商,已经就双方之间争议达成和解协定。此后,双方将根据和解协定安排分别向香港和上海的法庭提出申请,撤销两地的全部诉讼程式。
  
2、非法禁锢的不实报导
  
黄圣依小姐现特澄清及确认她从未被星辉公司非法禁锢,黄圣依小姐和星辉公司签署的所有合约均为自愿行为。
  
3、就星辉公司雪藏黄圣依小姐的不实报导
  
星辉公司在此澄清,从未有过任何雪藏黄圣依小姐的意愿,也未向媒体发表过意图雪藏或抹黑黄圣依小姐的声明,更未向媒体发表黄圣依小姐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的类似指控。
  
4、和解后的合约处理
  
双方在此确认,本和解声明发表后,双方将根据和解安排解除黄圣依小姐和星辉公司所签署的全部合约。此后,黄圣依小姐将不再作为星辉公司旗下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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