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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遇搶 導遊若未善後 旅行社最重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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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田瑞華/台北報導〕旅行社帶團出國,若遇到急難事故而將旅客帶到駐外單位請求協助後、即置之不理,駐外單位也會向主管機關投訴!

消保會昨天指出,日前第一次接到外館同時向觀光局和消保會投訴,指一位小姐參加旅行團出國旅遊、不幸遭搶受傷,導遊只陪她赴駐外單位請求協助,卻沒有妥善安排驗傷、報案及改訂班機等事即率團離去,應予處罰。

消保會表示,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案件每年幾乎可達二、三千件,其中護照遭竊或遺失、遭偷、搶、騙等案例,更佔所有案件半數以上。

而旅行業者(領隊或導遊 )遇到這些意外,即使不是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仍應協助旅客處理報案、驗傷、航程變更等事;如果導遊須繼續帶團、先行離開,也須聯繫當地代理業者或旅行社人員提供後續協助。

如果沒有妥善處理,回國後經主管機關查明領隊未克盡職責,可依旅行業管理規則加以處分,輕者可處三千到一萬五千元罰款、重者可勒令停業。

如果一時連絡不上駐外館處,則可直撥「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八○○|○八八五|○八八五您幫幫我、您幫幫我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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