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最牛釘子戶要用物權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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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申華2007年3月23日華盛頓報導)重慶市“最牛釘子戶”事件正在成為多方關注的焦點。中國的物權法通過後,這戶姓吳的住戶宣稱,要以法律為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輿論認為,中國的物權法還缺少實施細則。

重慶市九龍坡區這戶姓吳的夫婦目前被稱為是全中國有史以來“最牛的釘子戶”,他們理直氣壯的原因是,中國新通過的物權法正在成為他們不能搬遷的法律依據。這對夫婦在物權法通過後已重新入住已經斷水斷電的住房。吳家的住宅孤零零地矗立在九龍坡鬧事區輕軌楊家坪車站附近一處工地的中央,房基四周已經被挖成深坑。

*網民稱其為保護私產英雄*

新華社援引一些網民的話稱,吳某夫婦是時代英雄,他們以個人卑微的力量捍衛自己財產的自然權力。

新華社報導說,2007年3月19號九龍坡區法院裁定,對吳某夫婦執行強制拆遷令。不過,到目前為止尚未執行。這家法院的負責人說,法院在執行強制手段時有相應的法律程序,因而需要時間。另外,法院也沒有對這一案件做進一步的研究。

*釘子戶:補償金低於原價*

美國多維新聞社的報導說,吳某夫婦表示,並不希望做釘子戶。他們向開發商提出的基本條件是得到原址、原面積、原朝向的住房。開發商表示,只能以貨幣方式補償,但是吳某夫婦認為,補償金遠遠低於獲得類似房屋的價格要求。他們說,現在想搬也已經不可能了,因為四周的退路已經斷絕,網民稱他們生活在城市的一個孤島上。

九龍坡當地的一位女性居民就一般道理談了自己的看法。她認為,這個案子可能很難辦。

*居民:雙方都讓步才能解決*

這位婦女說:“這個事情不好說,這裡有政府的利益在一頭,有老百姓的利益在一頭。你說怎麼解決吧?肯定很難辦。本來今天應該強拆的,也沒有執行。我這個人比較公正。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說,私人的利益要考慮好,但是國家的發展建設也要考慮進去,大家雙方做點退步,這個問題就能夠圓滿地解決。”

多維新聞社援引北京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朱巖的話說,法律賦予任何人的權利都不是絕對的,權利是受到限制的。朱巖教授闡述的另外一個觀點是,中國的這部物權法對所謂公共利益的界定並沒有詳細說明,應該以具體規定的形式對物權法做出補充。朱巖教授說,開發商用房一般不屬於“公共利益”,釘子戶應該可以勝訴。

不過,接受採訪的那位重慶婦女則表達了另外一種意見,這就是,拆遷戶和開發商之間的討價還價,無形中升高了房價,傷害了其他公民的利益。

這位婦女說:“我的房子,我想要多少就要多少。但是現在,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沒有達到那種要求,房主抬高價格後,開發商就也要抬高。這不是給老百姓增加經濟負擔嗎?所以問題不是僅僅在一個方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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