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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成立一個冤獄賠償委員會如何

【大紀元3月26日訊】據相關媒體報導﹐在兩會期間,由黑龍江的訪民劉傑及湖南的任華律師發起﹐並由1010名訪民簽名的《中國訪民致中共人大政協的建議書》以郵寄的方式寄往人大和政協﹐該份建議書主要是要求廢除信訪制度﹐廢除勞教制度﹐設立憲政機制﹐成立憲法法院等。愚以為,根據現今中國的實際國情,除此之外,還應該責成人大立法,成立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冤獄賠償委員會”,並制定相應的賠償法律條文,對中共執政以來成千上萬樁冤假錯案以及受害人群作出必要的賠償,以切實有效的方式,來營造官方所說的和諧社會。

上世紀的1933年,還是國民政府的全國律師協會第五次會議在青島舉行,其間,由沈鈞儒為首的上海律師公會向大會提出提案《請立法院即行頒制冤獄賠償法案》,其內容是:如果有關當局造成了冤案,要賠償當事人的名譽損失費和家屬在冤案期間的生活費;如果當事人已不幸死亡,就應該發給撫恤金。對造成冤案的當事人,除了要追究原告和證人的誣告罪和偽證罪外,凡審理之法院及推檢各員,應分別情況擔負責任,等等。提案在全國律師協會獲得通過後,轉呈政府,但被束之高閣。次年,在第六次會議上,律師協會又通過決議成立“全國賠償運動委員會”。以後,“全國賠償運動委員會”曾召開數次全體大會,發表的宣言上大聲疾呼:“堂上一筆朱,階下千滴血。”呼籲政府履行法律和道德義務,早日實行冤獄賠償制度,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利,實現社會正義。

今天看來,這個愛國人士沈鈞儒們提出這個草案的政治目的,就是想通過民主法制的合法手段,力圖限制和制裁國民黨反動派濫殺無辜的白色恐怖。但是,縱觀中共執政近六十年來“紅色恐怖”所製造的冤假錯案,真不知凡幾,如戴煌老先生所說,是比國民黨還國民黨。在一波又一波的政治運動之後,真正能落實平反昭雪、還其清白的,又有多少?就連提倡建立“冤獄賠償”的始作俑者沈鈞儒的女婿、著名記者范長江也不免蒙受冤屈,自殺身亡。再以1957年反右來說,依照官方所講的55萬右派分子,牽連的家屬達數百萬之巨,其中有多少人蒙受冤獄?多少人死於北大荒和夾邊溝那樣的勞改農場?多少人殃及無辜、妻離子散?但鄧小平一句話“反右沒錯,錯在擴大化。”這55萬的倖存者,就只能是改正,不是徹底平反。連失去多年的基本生存的工資都不予補發。這能叫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嗎?

兩會期間,先後有三起當年受迫害的右派分子及其家屬向兩會聯名籲請,成立專門機構,重新審理當年的反右鬥爭,追究製造冤獄當事人的法律責任。自古以來,殺人償命,欠帳還錢,這樣的籲請合情合理。可惜的是,這些呼籲對兩會代表來說,一個個竟充耳不聞,無動於衷,如聞一多的詩句所形容的,“這是一汪絕望的死水,春風吹不動半點漪淪!”七十多年前,先賢們努力奮爭的法律目標,到今天還只是夢想。

如果真正是一個政治清明、法制健全和以人為本的政府的話,那就成立一個“冤獄賠償委員會”如何?誠如此,也是對那1010名訪民簽名的《中國訪民致中共人大政協的建議書》的一個正面應答,是對幾十年來無數蒙受冤屈的人的一個正當安撫。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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