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法輪功學員促維護司法獨立勿屈從中共

港遣返案原告向港府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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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涉及台灣與香港兩地人民的首宗基本人權案,昨日進入實質審理階段。這宗由台港5名法輪功學員於2003年控告香港政府入境處非法遣返入境香港的台灣法輪功學員的司法覆核案,備受國際社會關注。國際人權界普遍認為,此案是香港面對中共在內地鎮壓法輪功的政策,對於當地法輪功團體活動的處理能不能堅持「一國兩制」的指標性案件。

昨日早上開庭前,台灣與香港5名原告會同港台兩地約1百名法輪功學員,由遮打花園遊行至高等法院,並舉行新聞發佈會,呼籲香港各界與國際社會關注本案的審理,正義支持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反對及制止中共的人權迫害。

指中共施壓下港府施暴

台灣與香港原告聯合發言人朱婉琪律師指出,港府拒絕台灣學員入境是一個錯誤的行政決定。她說:「在4年後的今天,能不能得到香港『一國兩制』司法的一個正確決定,就看今朝了。這樣的一個錯誤的遣返決定,是真正傷害台灣人民以及香港人民感情的決定。我們充分的了解,港府畏懼於中共的壓迫,被迫遵從內地政策,而對外國入境的法輪功學員的打壓,是完完全全屈從於中共,漠視『一國兩制』。」

朱婉琪批評過去4年港府一直利用法庭的程序玩弄司法,對此她深表遺憾。她說:「至今沒有提出任何一點事實根據,證明這些個律師、電腦工程師、兩名資深的台灣公務員,以及奉公守法的香港法輪佛學會與其負責人,有任何『保安理由』,有任何危害香港的顧慮,你們提不出任何一點證據,卻玩弄司法,浪費香港的政府資源。」

她呼籲香港高等法院能夠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還給台港人民人權公道:「所以我們相信香港的司法會尊重一國兩制,會洗刷香港政府從2001年到2003年遣返法輪功學員、拒絕法輪功學員入境的錯誤決定,洗刷香港政府的人權污點。」

朱婉琪並勸告港府能及時承認及改正錯誤,真正的堅持「一國兩制」。她強調:「因為政府的錯誤,因為政府的屈從,而使得這些善良的、平和的入境官員,不得不在法庭的證詞當中,講了莫須有的事實,還要執行這樣一個中共威脅下的一個錯誤政策。改正錯誤是香港人民的期待,是香港官員的期待。」

籲港人勿忘反23條勇氣

她同時呼籲香港人民不要忘記當年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道德勇氣:「想想看,法輪功團體是不是也跟你們一樣,具有同樣的心情?在中共迫害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還不罷手的情況下,還要染指香港的法輪功學員的活動,阻止台灣的法輪功學員進入到香港的境內揭發中共迫害的真相。你想想看,這當初跟你們去阻止23條的立法,去揭開中共染指『一國兩制』的真相,和法輪功團體揭露中共迫害的真相、反迫害的心情是一樣的,你們應該是能夠體會我們的。」

5名原告強調,不會因為過去港府的錯誤決定而影響揭露中共迫害真相的決心。朱婉琪指出:「這場邪惡勢必要終止,我們希望香港政府和香港司法不要成為國際人權的絆腳石,能在關鍵的時候幫助中國,幫助香港,幫助台灣,幫助所有華人的社會,了解到真善忍的團體,他們的基本人權是超越國界的,是應該受到尊重的。今天你尊重別人的人權,你自己的人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護。」

如何看待迫害檢驗良知

原告之一的香港法輪功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指出,這場官司不單是一場法律的較量,根本上是一場良心的測試和檢驗。他說:「我們將會在這場官司之中,看到香港的法庭和香港的政府,怎樣對待中共所發動的在大陸這場長達8年的對法輪功的極其殘酷的迫害.我們將會看到,香港的法庭和政府在中共極權的壓力之下,能不能夠堅持香港的一國兩制和人權法治。我們將會看到,香港的法庭和政府能不能夠公正的對待法輪功。」

朱婉琪律師解釋,所謂的實質審理,簡單的說就是針對台灣原告被拒絕入境是不是真的有保安理由,還是港府入境處處長所作的行政決定違反了基本法、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人權法案等等有關思想自由、宗教自由、信仰自由的法律。雙方將就此展開庭辯,法官就此進行審理及作出最後的裁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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