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U簽證 國土安全部再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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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劉韓紐約報導)為保護犯罪受害人而設立的U簽証自通過立法起6年來沒有一個申請者獲得該簽証。紐約州最大的為家暴受害者提供服務的非營利組織「家庭庇護所」(Sanctuary For Family)昨天(7日)宣佈不再容忍政府部門的失職﹐已代表近500移民受害者起訴國土安全部長契爾托夫(Michael Chertoff)。

該組織負責人朱麗葉說﹐「U簽証的設立不僅是為了保護部份脆弱的犯罪受害者﹐也鼓勵受害人舉報犯罪﹐配合法律實施。令人震驚的是﹐自2000年設立U簽証以來﹐居然從未簽發一份U簽証。這是國土安全部的失職﹐未能實施國會法案。」她表示目前大約有6000人申請U簽証。

國會在2000年通過人口走私及暴力受害人保護法案(VAWA,又稱犯罪受害人法案),目的是給與執法單位合作、從而使犯罪份子得以繩之以法的婦女與幼童提供保護。根據該法案﹐犯罪受害人與他們的孩子可以申請U簽証﹐簽証持有者可以在美國生活和工作﹐三年後可提出綠卡申請。

來自哥倫比亞的瑪麗安(Myriam Florez)在記者會上說﹐感謝紐約警察救了她﹐為她提供保護﹐但她遠在哥倫比亞的12歲的女兒需要她﹐每次女兒都在電話裡哭著問何時才能與媽媽團聚。家暴受害者﹐來自多米尼加共和國的羅莎(Rosa Rodriguez)說﹐在律師的幫助下她逃離了家庭暴力﹐「我希望政府部門能儘快執行法律﹐使我的孩子們能回到母親身邊。」

朱麗葉說﹐ 國土安全部也知道自己未能履行簽發U簽証的職責﹐所以為U簽証的申請者提供一個臨時身份﹐即「暫緩遣返身份」(Deferred Action Status)。雖然持該身份可以工作﹐但是不能旅行﹐不能申請孩子來美﹐也不能申請綠卡﹐「這對於脆弱的移民和他們的孩子來說﹐是遠遠不夠的。」她表示 ﹐不能再容忍國土安全部拒絕執行相關法律的現狀﹐已代表500個移民受害者起訴。

曼哈頓區長斯靜格﹐市議員劉醇逸和市議員魏普林(David I. Weprin)也到場聲援。斯靜格表示﹐法律不能只是寫在書理﹐通過的法律得不到執行這種狀況是不應被允許的。劉醇逸對朱麗葉為移民爭取應有權力的行動表示感謝﹐他說﹐暴力犯罪的受害者為數眾多﹐受害者親屬來美尤其困難﹐沒有U簽証﹐案件的處理時間被拉得很長﹐也不能得到妥善處理。

國土安全部因一直不發U簽証已遭到多個團體的訴訟﹐如洛杉磯人權與憲法中心﹐三番天主教慈善機構﹐鳳凰城朋友之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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