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以司法部長建議內閣嚴懲偷強慣犯

2007-04-10 19:1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0

【大紀元4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一峰特拉維夫十日專電)以色列司法部長佛里特曼表示,目前以色列法院對小偷與搶劫慣犯的判決太寬厚,他將向內閣提出法案,要求對這些慣犯處以更高的刑期。

以色列「國家報」引述佛里特曼的話報導說,竊車賊、盜竊農作物與金屬的慣犯,應該被視為是組織罪犯,而給予一樣的判刑。他認為,只要是偷竊與搶劫金額達五十萬謝克(約一萬二千多美元)以上贓物的罪犯,就應該被處以較長的刑期。

他表示,他將要求檢察官與警察逮捕小偷與搶劫慣犯後,儘量不要讓他們保釋在外,以免他們再度犯案。

他說,職業罪犯與初次犯案當然應該有不同的處罰方案,職業罪犯被處以較長的刑期是合理的;而初次犯案者被給予矯正的刑期,讓他們有改過的機會,也是合理的。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