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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王又曾獲保釋 未來十五天是關鍵

2007-04-12 14: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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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褚盧生洛杉磯十一日專電)洛杉磯僑社的資深律師認為,聖貝竹移民法庭今天拒絕力霸弊案主嫌王又曾交保,應該是台灣司法部門起訴王又曾的資料已經發揮影響力,未來為防止他獲交保,必需掌握僅剩十五天的黃金上訴期限,進一步提供控方,也就是美國「移民暨海關管制局」有關王又曾在美國的犯罪證據。

根據三月二十八日的庭訊結果,法官已經裁定王又曾並非「非法入境」,但也同時給予控方三十天的時間提出上訴,否則三十天後王又曾將「自動」重獲自由。以今天計算,這個期限只剩十五天。

剛從台灣返回美國的前移民官、現為執業律師的楊羚表示,雖說法官皮特斯三月底已經裁定王又曾非法入境不成立,但控方與台灣司法部門目前僅有非美國境內的間接犯罪證據,恐怕難以阻止王又曾最後如願以償的交保及滯美不歸。

移民律師方孝偉則強調,王又曾在台灣的犯罪資料將不足以影響他未來在美的居留,但如果能提供美國司法界視同重罪的跨國洗錢,王又曾在下次開庭時依舊難以交保,同時控方會以其他方式對他進行更多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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