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006年個人稅申報問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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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訊】

問:加拿大的老年人可享有哪些福利?

答:在加拿大,老人通常指六十五歲以上人士。加拿大聯邦政府為他們提供了眾多的福利,歸納如下:

1.聯邦養老金 Old Age Security Pension(OAS) :凡年齡在65歲以上的加拿大人,只要在居住方面的某些條件適合,就可按月得到一份聯邦養老金。金額多寡則視申請人居住加拿大的年期而定。十八歲以後,在加拿大至少住滿十年,就可以領取部份養老金。十八歲以後在加拿大必須住滿二十年,才可以人在海外而仍能領取養老金。領養老金必須辦申請手續,並須照章付稅。

2.收入保障補助 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 (GIS) : 如您已領取養老金,其他收入極少,甚至再無其他收入,即有資格申領這項補助。金額多少,取決於申領人與其配偶的收入而定。如申領人暫居外國,則只限離境之月起的六個月內可領取。收入保障補助必須每年申請,但不須付稅。

3.配偶津貼Spouse Allowance (SPA): 如果你的年齡在六十至六十四歲之間,已婚,配偶正領取養老金和收入保障補助,則您或許有條件申領配偶津貼,但要看您和配偶的總收入而定。低收入且又在同一組年齡的喪偶者,可申領孤寡津貼Widowed Spouse Allowance (WSPA)。不過都要滿足?十八歲以後,在加拿大至少住滿十年,並為加拿大公民,方可申領上述兩種配偶津貼,並須每年申請?這一條件。
  
4.就業保險Employment Insurance (EI): 六十五歲以上而仍工作者,可繼續供款就業保險,同時又不會喪失取得高齡福利的資格。加拿大跟許多國家簽有協議--國際社會保障協議(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Agreement ),使加拿大人在其他國家居住及工作時,老人可享有一國或兩國的福利。
  
5.老人稅項減免 :老人可獲得高齡稅項減免及退休金收入稅項減免。此二項目詳情及有關其他所得稅福利詳情,可參閱加拿大稅務局”當你退休的時候”(When You Retire )的小冊子。

6.住房及家務服務: 請參閱”加拿大老人住房選擇”Housing Choices for Older Canadians的小冊子,那裏詳細討論了高齡人士的住房選擇。 如老人需要人幫助做家務,或者由於健康原因需僱人幫忙,可以通過專門從事這一行業的公司進行,詳情可查閱電話黃頁Home Support Services 欄。

問: 享有加拿大養老金的老人如何避稅?

答: CPP或QPP是由政府管理的養老金計劃, 用於支付退休人士、去世人士、未亡人及殘疾人士的福利。如果您是孤寡老人,您可能符合條件領取每月的未亡人補貼。CPP也為剛故去者支付亡故補貼,以資助喪葬費用。您如果離異/分居,你們雙方累計的CPP將平分。您和配偶雙雙過80歲,可以申請共享CPP的退休金,這樣可以免去部份稅金。

問:加拿大服務部(SERVICE CANADA)是做什麼的?

答:加拿大服務部(SERVICE CANADA)自2005年9月起正式向加拿大社會開放,旨在為加拿大人提供一步到位、容易進入、且針對個人不同需要的服務,是加拿大居民獲取政府各種服務信息的主要渠道和窗口。加拿大服務部(SERVICE CANADA)設有專門的網頁,還設有專為老人和殘障人士的服務項目。加拿大服務部(SERVICE CANADA)的運作,為居住在加拿大的人們瞭解和享有政府提供的120多種服務,包括住房補貼、醫療保健和安全等方方面面提供資訊和方便。(全文完)@

編者註:該問答與渥太華和蒙特婁發行的《大紀元時報》週末版同步刊出,內容一致,當地讀者可查閱週末版《大紀元時報》。您如果有個人或生意上的稅務問題,歡迎送到《大紀元時報》蒙特婁辦公室或德坪財務,或電子郵件傳給dci@bellnet.ca(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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